根据我校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本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全面发展:既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一贯学业表现,也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 公平公正:强化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推免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4. 分级管理:推免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导,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院依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推免管理细则,明确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各专业指标分配原则、推免生选拔办法等。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制定学院遴选工作细则、实施方案等,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钰谦
副组长:朱正华、吴泽忠、胡建成
成 员:修振宇、方国敏、张秋燕、胡鹏、廖开方、李婧雯、张玉、曾凤娇、冀少君、张秋敏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推免工作遴选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可包括学院分管领导,教学、学工、科研管理人员
学院推免工作遴选小组名单
组 长:周钰谦
副组长:吴泽忠、胡建成
成 员:胡容、王长有、李胜坤、修振宇、方国敏、张秋燕、胡鹏、廖开方
教学管理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科研管理负责审核学生学科、科研情况,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指标数,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初步测算分配名额,结合教育部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各专业。本年度推免名额为2名,后备名额2名如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届应用数学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小计 |
后备名额 (1:1设立) |
应用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2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四、学生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者应为在籍在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中高”计划、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预科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5.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考评总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40%。
6.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6个学期当前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必修课程修读合格,且第一次正考有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两门课程。学生前6学期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修读合格,且学分绩点(GPA)在本年级专业学生中排名前40%。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8.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9.申请推免学生外语水平获取时间为在校期间,且不晚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含),具体要求如下:
一般专业学生: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或外语通识必修课程平均成绩≥80分;外语专业学生: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
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案
根据以下综合评价方案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1.符合申请条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所在专业的推免生选拔。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对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当前专业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
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由学生已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素质加分说明
综合素质加分考核成绩由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和其他类五个类别模块组成,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加分项目依据国家最新文件规定及学校当年实施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涉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在校期间截止推免当年提交申请时间前获得,学院认真核查加分项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备查。
学院审核认定学生推免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予以排名推荐。
六、审核认定学生特殊学术专长
1.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国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
3.对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存在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七、推荐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开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填写信息和提交资料属实。
3.学院按时按要求完成推免学生的资格审查和选拔工作。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须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并报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可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数学学院
2025 年 8 月
附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数学学院
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综合素质加分总分为10分,包括五大类: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其他类。
一、 学科竞赛类加分细则(满分5分)
1、该类加分项目为学科竞赛获奖,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且学科竞赛获奖的参赛第一院校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方可认定加分。既有团队奖又有个人奖,只计算团队奖。参与的同一竞赛项目只计算其中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成信校发〔2021〕175号)精神,按照学科竞赛获奖的类别、级别、等次和排名进行认定加分。类别包括:A类学科竞赛、B类学科竞赛、其他类学科竞赛。级别包括:国家级、省级。等次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的学科竞赛,则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若设置有特等奖的学科竞赛,则其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且其上一级获奖的三等奖按照下一级的最高等次计算,若没有下一级竞赛则其三等奖不予计分。
3、若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学科竞赛,则根据获奖排名进行等次认定后加分,其中:A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6名认定为三等奖;B类和其他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名认定为二等奖,第3名认定为三等奖。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A类学科竞赛获奖 (累计不超过5分) |
国家级 |
5分/项 |
4分/项 |
3分/项 | |
省级 |
2分/项 |
1.5分/项 |
1分/项 | ||
B类学科竞赛获奖(累计不超过2分) |
数学类学科竞赛获奖 (B1类竞赛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
国家级 |
2分/项 |
1.7分/项 |
∕ |
省级 |
1.4分/项 |
1分/项 |
0.8分/项 | ||
数学类国际学科竞赛获奖(参照B1类竞赛单项加分标准) |
国际级 |
2分/项 |
1.7分/项 |
1.4分/项 | |
数学类学科竞赛获奖 (其他B类竞赛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
国家级 |
1分/项 |
0.8分/项 |
0.6分/项 | |
省级 |
0.5分/项 |
0.4分/项 |
0.3分/项 | ||
其他类学科竞赛获奖 (B1类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
国家级 |
1.8/项 |
1.5分/项 |
1.2分/项 | |
省级 |
1分/项 |
0.6分/项 |
0.4分/项 | ||
其他类学科竞赛获奖(其他B类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
国家级 |
0.8分/项 |
0.6分/项 |
0.4分/项 | |
省级 |
0.3分/项 |
0.2分/项 |
0.1分/项 | ||
其他数学类学科竞赛获奖 (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2分,累计不超过0.5分) |
国家级 |
0.2分/项 |
0.15分/项 |
0.1分/项 | |
省级 |
0.08分/项 |
0.06分/项 |
0.04分/项 |
备注:
1.学科竞赛获奖的类别、级别、等次和排名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成信校发〔2021〕175号)
和学校最新公布的“一院一赛”竞赛项目列表认定。
2.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OutstandingWinner、Finalist认定为一等奖,Meritorious Winner认定为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 认定为三等奖;其他数学类学科竞赛奖项设置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相同的,参照认定获奖等级。
3.数学类学科竞赛名单
序号 |
竞赛全称 |
竞赛级别 |
竞赛类别 |
备注 |
1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国家级/省级 |
B1 |
|
2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国际级 |
国际竞赛 |
|
3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国家级/省级 |
B3 |
|
4 |
全国大学生电工数学建模竞赛 |
国家级 |
其他 |
|
5 |
MathorCup高校数学建模挑战赛 |
国家级/省级 |
其他 |
|
6 |
五一数学建模竞赛 |
国家级 |
其他 |
|
7 |
数维杯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挑战赛 |
国家级 |
其他 |
不重复认定 |
8 |
数维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挑战赛 |
国家级 |
其他 | |
9 |
亚太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国家级 |
其他 |
二、科研成果类加分细则(满分4分)
1.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加分参照以下列表:
1分/篇 |
0.8分/篇 |
0.5分/篇 |
A2类及以上 |
B1、B2类 |
C类 |
备注:
(1)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论文类别划分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文件《成信校发[2025]38号》执行;
(3)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4)论文加分的审核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个人专利加分参照以下列表:
1分/项 |
0.8分/项 |
0.4分/项 |
0.2分/项 |
国际发明专利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版样等 |
备注:
(1)个人专利要求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申请单位,需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专利应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同意,确定加分;
(2)专利类型的划分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文件执行;
(3)该项累计加分项数不超过2项。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参照以下列表:
1分/项 |
0.5分/项 |
国家级 |
省级 |
备注:
(1)中期检查合格、结题的项目分别按照50%、100%认定加分,终止或延期结题的项目不计分;
(2)项目主持人按100%认定加分,其他成员按照50%认定加分;
(3)该项只计算最高得分,不累计加分。
三、社会实践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文体竞赛获奖,成绩总分不超过2分,超过时按2分计。
2、加分项目明确有等级的按照等级加分标准加分;若没有明确等级的,则根据排名进行等级认定后加分,其中:文艺类竞赛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6名认定为三等奖,体育类竞赛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8名认定为三等奖。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2分/项 |
省级 |
1分/项 | |
校级 |
0.5分/项 | |
文体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及以上2分/项,二等奖1分/项,三等奖0.5分/项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1分/项,二等奖0.5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荣誉称号和文体竞赛的名录参照学校统一发布的文件,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给出具体的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如下: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加分标准 |
1 |
称号类 |
大学生年度人物 |
2分 |
2 |
称号类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2分 |
3 |
称号类 |
团中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 |
2分 |
4 |
称号类 |
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 |
1分 |
5 |
称号类 |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
1分 |
6 |
称号类 |
四川青年五四奖章 |
1分 |
7 |
称号类 |
四川省(成都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分 |
8 |
称号类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青春榜样” |
0.5分 |
9 |
称号类 |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 |
0.5分 |
10 |
称号类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0.5分 |
11 |
称号类 |
优秀共产党员 |
0.5分 |
12 |
比赛类 |
全国/四川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
按等级加分 |
13 |
比赛类 |
“强国复兴有我——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四川省女大学生演讲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14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舞台剧展评活动 |
按等级加分 |
15 |
比赛类 |
西部学校音乐周展演活动 |
按等级加分 |
16 |
比赛类 |
四川省“青年学党史·奋进新征程”大学生有声阅读党史作品展演活动 |
按等级加分 |
17 |
比赛类 |
“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四川省青少年反诈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 |
按等级加分 |
18 |
比赛类 |
四川省高校校园原创文化精品巡展巡演活动 |
按等级加分 |
19 |
比赛类 |
贡嘎杯“三大球”系列比赛(篮球、足球、排球) |
按等级加分 |
20 |
比赛类 |
全国大学生田径、游泳、乒乓球等单项竞赛 |
按等级加分 |
21 |
比赛类 |
全国大学生三大球系列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2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田径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3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游泳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4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5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羽毛球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6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武术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7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8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台球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29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围棋象棋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0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健身健美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1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网球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2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毽球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3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舞龙舞狮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4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跆拳道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5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跑酷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6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运动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7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跳绳比赛 |
按等级加分 |
38 |
比赛类 |
中国大学生篮球(足球、排球)联赛(四川赛区) |
按等级加分 |
39 |
比赛类 |
四川省高校学生国家安全知识暨宣传作品竞赛 |
按等级加分 |
40 |
比赛类 |
“感恩资助心向党政策宣传我来讲”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
按等级加分 |
41 |
比赛类 |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按等级加分 |
42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按等级加分 |
4、国际荣誉称号(国际文体竞赛获奖)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荣誉称号(国内文体竞赛获奖)相关要求,如有争议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商议认定。
5、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加分取最高分,上下不累加、同级别间不累加;各类文体竞赛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称号类与竞赛类之间可累加。同一荣誉称号及奖项不能重复加分,加分只计一次。
四、外语能力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英语等级证书、TOEFL(托福)考试成绩、IELTS(雅思)考试成绩、德语等小语种等级证书等。
2、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英语等级证书(非英语专业) |
CET-6级58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CET-6级425分-580分(不含) |
0.5分/项 | |
TOEFL(托福)考试成绩 |
95分及以上 |
1.5分/项 |
80分-95分(不含) |
1分/项 | |
IELTS(雅思)考试成绩 |
7.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6.0分-7.0分(不含) |
1分/项 |
3、专业英语八级、德语等小语种等外语能力根据国际标准进行能力评估,参照上一条的加分标准执行,且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五、其他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成绩总分不超过2分,超过时按2分计。
2、参军入伍服兵役是指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且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的。
3、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是指本科阶段参加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中的国际组织实习满3个月及以上(同一个国际组织的多段实习经历不予叠加计算)。
4、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分 |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
1分/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