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坚持全面发展,既要重点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察,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本次推免工作,成立“大气科学学院2026届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制定学院遴选工作细则、工作方案等,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张 宇、华 维
成 员:曾胜兰、吴登科、陈科艺、赵 勇、周筠珺、李金建、刘 博、李 兴、张少波、赖 欣
同时成立由院长负责,相关人员组成的“大气科学学院2026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遴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华 维
副组长:张 宇
成 员:曾胜兰、陈科艺、吴登科、苏 露、张永莉、付丽娜、李金建、李 潇
秘 书:罗米娜、刘钰洁
三、推荐要求及说明
(一)推荐要求
纳入我院在籍在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中高”计划、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预科以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其他情况等),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1.思想品德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3)在校期间学生德育考评总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40%。
2.学业成绩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6个学期当前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必修课程修读合格,所修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均无挂科记录,且学分绩点(GPA)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中排名前20%。
(2)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成绩获取时间为在校期间,且不晚于2025年8月31日(以证书时间为准)。
4.其他要求:
(1)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二)说明
1.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凡在推免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2.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主动放弃相应资格。
4.定向生若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前,提供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须加盖公章)等相关文件。
四、名额分配
2026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共10名,其中 大气科学专业9名,应用气象学专业1名。各专业递补名额按推免名额的100%确定。
五、推荐程序
(一)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当前专业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
1.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
由学生已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以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2.综合素质加分
综合素质加分由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和其他类五个类别模块组成,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相关加分细则详见《大气科学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见附件)。
(二)推荐流程
1.学院根据学生前6个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予以排名;
2.符合推荐要求的学生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应材料,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填写信息和提交资料属实;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鉴定及答辩结果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新气象楼8楼)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公示期内,对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存在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5.计算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按各专业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递补学生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
6.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或主动放弃拟推免资格,须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并报学生所在学院存档,由本专业已公示的递补学生顺延递补;
8.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六、时间安排
2025年9月1日前:学院发布推免工作方案;
2025年9月3日18:00前:受理推免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主动放弃;
2025年9月4-5日:进行推免材料评审、组织答辩;
2025年9月5日:进行推免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025年9月8日:上报推荐名单至学校报备;
2025年9月22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进行相关操作。
七、纪律监督
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本次推免工作,受理举报和投诉,并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学生也可直接向学校纪委、教务处进行反映或申诉。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15760599521 罗老师
13688160784 付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13981799180 吴老师
九、其他说明
本方案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备案后实施,由大气科学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中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5年8月31日
附件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综合素质加分总分为10分,包括五大类: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其他类。
一、学科竞赛类加分细则(满分5分)
1、该类加分项目为学科竞赛获奖,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且学科竞赛获奖的参赛第一院校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方可认定加分。既有团队奖又有个人奖,只计算团队奖。参与的同一竞赛项目(含不同赛道、不同年份)只计算其中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成信校发〔2021〕175号)精神,按照学科竞赛获奖的类别、级别、等次和排名进行认定加分。类别包括:A类学科竞赛、B类学科竞赛、其他类学科竞赛。级别包括:国家级、省级。等次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的学科竞赛,则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若设置有特等奖的学科竞赛,则其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且其上一级获奖的三等奖按照下一级的最高等次计算,若没有下一级竞赛则其三等奖不予计分。
3、若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学科竞赛,则根据获奖排名进行等次认定后加分,其中:A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6名认定为三等奖;B类和其他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名认定为二等奖,第3名认定为三等奖。
4、竞赛类别和级别的认定以参赛/获奖当年发布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科竞赛分类表》为准。
5、仅认定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三)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国际)权威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团队获奖成员按贡献度排名进行差异化计分,排名第一位按100%计分,第二位按60%计分,第三位按30%计分。
6、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A类学科竞赛获奖 (累计不超过5分) |
国家级 |
5分/项 |
4分/项 |
3分/项 | |
省级 |
2分/项 |
1.5分/项 |
1分/项 | ||
B类学科竞赛获奖 (累计不超过2分) |
B1类学科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2分/项 |
1.7分/项 |
1.4分/项 |
省级 |
1.2分/项 |
1分/项 |
0.8分/项 | ||
其他B类学科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1分/项 |
0.8分/项 |
0.6分/项 | |
省级 |
0.5分/项 |
0.4分/项 |
0.3分/项 | ||
其他学科竞赛获奖 (累计不超过0.5分) |
国家级/省级C类竞赛获奖,无论等次,均0.2分/项 |
二、科研成果类加分细则(满分4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发表学术著作(专著、译著、编著、被市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每一类的每一项不同成果均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2、学生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唯一第一作者发表/出版的、第一发明人/第一著作权人取得的或以唯一主持人主持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著作、专利及大创项目等。
3、同一个科研成果若存在不同层次多个体现形式,只计算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科技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等级认定以科技处最新发布的《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参考目录(试行)》为准。
5、已发表论文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原件;已录用但未正式见刊的论文,须提供期刊编辑部出具的正式录用证明。SCI期刊的Early Online状态的论文视同正式发表。
6、科研论文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科技论文类加分项目 |
B2类论文及以上 |
1分/项 |
C类论文 |
0.8分/项 | |
发明专利类加分项目 |
获得发明专利 |
1分/项 |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
0.5分/项 | |
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0.25分/项 | |
出版学术著作 |
B2类著作及以上 |
1分/项 |
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国家级(重点) |
1分/项 |
国家级(一般) |
0.5分/项 | |
省级 |
0.25分/项 |
7、其他情况:
(1)发表在MDPI、Frontiers、Hindawi出版社期刊的文章,分数按照50%折算;
(2)C类期刊认定中,《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报》不纳入加分范围。
三、社会实践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文体竞赛获奖。(同一荣誉称号及奖项不能重复加分,加分只计一次。)
2、加分项目明确有等级的按照等级加分标准加分;若没有明确等级的,则根据排名进行等级认定后加分,其中:文艺类竞赛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6名认定为三等奖,体育类竞赛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8名认定为三等奖。
3、荣誉称号和文体竞赛的名录以学校统一发布的目录为准(见附表)。
4、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2分/项 |
省级 |
1分/项 | |
校级 |
0.5分/项 | |
文体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及以上2分/项,二等奖1分/项,三等奖0.5分/项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1分/项,二等奖0.5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四、外语能力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英语等级证书、TOEFL(托福)考试成绩、IELTS(雅思)考试成绩、德语等小语种等级证书等。
2、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英语等级证书(非英语专业) |
CET-6级58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CET-6级425分-580分(不含) |
0.5分/项 | |
TOEFL(托福)考试成绩 |
95分及以上 |
1.5分/项 |
80分-95分(不含) |
1分/项 | |
IELTS(雅思)考试成绩 |
7.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6.0分-7.0分(不含) |
1分/项 |
3、专业英语八级、德语等小语种等外语能力根据国际标准进行能力评估,参照上一条的加分标准执行,且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五、其他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2、参军入伍服兵役是指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且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的。
3、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是指本科阶段参加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中的国际组织实习满3个月及以上(同一个国际组织的多段实习经历不予叠加计算)。
4、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分 |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
1分/项 |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涉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在校期间截止推免当年提交申请时间前获得。
2、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各类申报材料最终加分以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4、学生在某一方面成果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一项。
5、综合素质加分总分上限为10分,各类加分项目累计达到10分后不再计入。
附表: 校级及以上学生获得荣誉称号及参加主要文体活动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颁奖单位 |
1 |
称号类 |
大学生年度人物 |
教育部、人民日报社 |
2 |
称号类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
3 |
称号类 |
团中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 |
共青团中央 |
4 |
称号类 |
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5 |
称号类 |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6 |
称号类 |
四川青年五四奖章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7 |
称号类 |
四川省(成都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共青团四川省委、共青团成都市委 |
8 |
称号类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青春榜样” |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9 |
称号类 |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
共青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10 |
称号类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11 |
称号类 |
优秀共产党员 |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12 |
比赛类 |
全国/四川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
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 |
13 |
比赛类 |
“强国复兴有我——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四川省女大学生演讲比赛 |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委网信办、四川省教育厅 |
14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舞台剧展评活动 |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
15 |
比赛类 |
西部学校音乐周展演活动 |
四川省教育厅 |
16 |
比赛类 |
四川省“青年学党史·奋进新征程”大学生有声阅读党史作品展演活动 |
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四川省委 |
17 |
比赛类 |
“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四川省青少年反诈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 |
共青团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
18 |
比赛类 |
四川省高校校园原创文化精品巡展巡演活动 |
四川省教育厅 |
19 |
比赛类 |
贡嘎杯“三大球”系列比赛(篮球、足球、排球) |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 团省委 |
20 |
比赛类 |
全国大学生田径、游泳、乒乓球等单项竞赛 |
教育部、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
21 |
比赛类 |
全国大学生三大球系列比赛 |
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
22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田径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23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游泳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24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25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羽毛球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26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武术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27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比赛 |
四川省教育厅 |
28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台球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29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围棋象棋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0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健身健美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1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网球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2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毽球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3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舞龙舞狮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4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跆拳道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5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跑酷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6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运动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7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跳绳比赛 |
省体育局、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
38 |
比赛类 |
中国大学生篮球(足球、排球)联赛(四川赛区) |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
39 |
比赛类 |
四川省高校学生国家安全知识暨宣传作品竞赛 |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安厅、共青团四川省委 |
40 |
比赛类 |
“感恩资助心向党 政策宣传我来讲”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
四川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
41 |
比赛类 |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教育部 |
42 |
比赛类 |
四川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四川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