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全过程监督推荐工作,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等部门分别负责指导做好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认定。
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咨询、组织、考核、审定等工作。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各专业负责人、学术带头人等7~9人组成。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订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方案,方案应明确推荐标准、工作程序和具体办法。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方案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方案应保持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学院方案要高于学校标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确保遴选质量。各推荐学院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衡量标准,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落实制度要求,确保程序规范。各推荐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照学院制订的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推进各项工作,从严审核学术成果和竞赛获奖,坚决落实回避制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平公正。各推荐学院应做到信息公开,推荐办法、排名规则、排名结果、推荐名单、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向学生公示。
三、推荐 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升本和中职本)。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就读期间不得有不及格科目。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A%,A%由各推免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非外语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他语种与大学英语四级相对应)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分以上、托福成绩61分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参加辽宁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须取得专业外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四、推荐办法
全校推免生工作执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学校2026年推免工作方案,并依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分配推免指标,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向所在学院递交相关材料,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初审合格后,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综合成绩=A1×0.9+A2×0.1。其中:学业成绩A1为前三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按百分制计算),只以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学术专长A2成绩根据经学生提交专家组鉴定确认的创新创业竞赛(50分)和科研成果(50分),按照学校或学院制定的统一量化评分细则进行测算(按百分制计算),单项分值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该项最高分,其中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期刊(仅限科研处认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目录)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创新创业竞赛仅限学生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学校认定的三星级及以上全国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成立专家组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思想品德考核应包含(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制定可量化的评价指标或等级标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各学院在思想品德考核结束后确定最终的拟推免名单,将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当拟推荐学生放弃推荐资格时,由学生本人签署书面放弃声明,按照学院拟推免名单中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各学院要制定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各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八)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核。学生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德育、智育、文体测评)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教务处负责学业成绩、外语等级考试等相关学业表现内容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名单,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替补名单及替补顺序,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向教务处反映。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期间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资格无效。
五 、推荐流程
(一)学院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8月29日前,学院提交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及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二)学生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8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学院审核。9月2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情况,计算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并完成综合成绩及排名等内容的公示。
(四)学院推荐。9月4日前,学院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完成公示。学院对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五)学生填报。9月16日前,拟推荐学生登陆推免生报名系统提交学生成绩单,并完善相关信息。
(六)学校审核。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七)上报名单。9月20日前,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报教育部。
(八)联系单位。9月22日至10月20日,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推免生注册、填报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录取和交费等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推免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类计划要求报考。
六 、其他
(一)各学院修订的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要求,不得与学校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相违背。
(二)综合成绩计算涉及的论文竞赛等成果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三)前三年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15%的学生人数须取整。
(四)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推免生在2025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六)各流程日期会依据教育部后续下发的具体工作安排再做调整,如有调整内容,另行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