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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09-30 08:17 1224 来源:海文考研

复旦大学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服务支撑教育强国战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做好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和“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专项推免生的推荐工作(若无特殊说明,以下均简称为“推免生”),根据《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8月)》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情况,特制订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评价科学、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保障学生权益。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二、机构设置

为做好推荐推免生工作,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统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开展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同时成立由上海医学院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处分管领导、专家、纪检专员等组成的“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专项推免生推荐审核小组。(以上两个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三、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五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67学分,五年制港澳台侨生已获得不少于152学分。

3.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5.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四、推免生遴选原则

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根据以下原则从优遴选推免生。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评价。重视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评价考察,学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等主干课程学业表现的最低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学生,以学生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突出对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能力的评价。综合考量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经评审认定后予以加分,加分计入遴选总成绩。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院和相关评审认定单位依照《关于学业综合成绩和综合评价加分设置的指导性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加分项分值及对应标准,并组织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加分认定。专家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1)科研成果

学生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具有含金量的学术期刊上(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评审认定,可获最多5分。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采用代表作评价,不累积计分。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科研成果加分由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

(2)竞赛(活动)获奖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以上奖项,经评审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竞赛认定范围包括《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附录中最新公布的竞赛,以及本学科领域公认具有含金量的学科竞赛。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学科竞赛(不含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的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加分由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学生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活动)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4)参加志愿服务

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可获最多10分。本项得分需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

(5)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发布的国际组织为基本认定范围)实习任务,根据实习任务性质、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等方面评审认定后,可获最多3分。本项得分由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

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遵循学生填报志愿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若专业内符合推免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少于所分配的推免名额,则将该专业多余的推免名额分配至学院其他专业按遴选原则进行拟录取。

为持续稳步推进学校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妥善处理改革过渡期相关问题,结合临床医学专业的实际情况,本次推免按遴选总成绩平均值(即根据学生实际平均绩点与按照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形成的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的平均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学院可在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范围外,从报名推免计划未被录取(包含未被普通推免计划录取和未被临床医学试点专项计划录取)的申请人中按遴选总成绩平均值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排序时不区分两个志愿顺序);学院提出候补推荐名单的,其正式推荐的学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

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五、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

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推免综合考虑学院当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培养规模、学科专业特点、卓博计划推荐人数等因素,适当参考学院往届推免生推荐工作成效及最终录取等综合情况,确定推荐名额比例。专项类别推免生推荐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

六、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8月29日发布推免推荐工作报名通知。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具体报名通知上的时间要求,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申请”,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9月5日前,学生应按要求将申请综合评价加分材料(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际组织实习)提交给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教育处。

2.9月3日前,将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上传教务系统并公示。

3.9月12日前,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月15日前,确定拟推荐名单。

5.9月25日前,教务处公示经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

具体时间将依据教育部工作部署予以调整,调整结果另行通知。

注:请需提前毕业的学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第0周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后获推免报名资格。

七、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1.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院参照上述推荐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各教学单位在遴选推荐推免生时,应认真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3.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4. 已获推荐资格的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获得推免资格后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5. 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请参照《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8月)》。

八、联系方式

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中山临床医学院:51217543

华山临床医学院:52888054

医学教务处临床医学教学管理科:54237248

推免过程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



2025年8月25日


复旦大学中山、华山临床医学院

2026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孙益红 伍 蓉

组员:余 情 白浩鸣 张洪寅子 高继明(纪检)

叶红英 向 阳 熊祖泉 王海红 刘金也(纪检)

张晓波 吴静燕 王姣锋

陈世耀 陶 虹







2026届“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专项推免生

推荐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吴 凡

组员:孙益红 伍 蓉 陈世耀 程 娌 余 情 叶红英

高海峰 刘金也(纪检)











复旦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8月修订),结合口腔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机制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口腔医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详见《复旦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本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学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3.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4.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除专项类别计划、定向补偿计划等有特别规定者外,均享有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5.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口腔医学(五年制)应完成所在年级培养方案除毕业实习外要求总学分数的90%。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72学分,五年制港澳台侨生已获得不少于152学分。

3.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8。

4.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三、推免生遴选原则

口腔医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根据以下原则从优遴选推免生。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学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总学分的95%(不含毕业实习)。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经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后,作为“加分项目成绩”,加分计入遴选总成绩。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根据学校要求,学院依照以下各项加分上限及原则要求,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副高以上职称5人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相关细则如下:

(1)科研成果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已录用)。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评审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代表作≤3)。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仅第一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均为本科生的学术论文可加分),且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一区,论著可获得最高5分,二区可获得最高4分,三区可获得最高3分;某一期刊有多个分类的情况,取高分计入。第一作者获得对应等级满分;共同作者排名第一获得对应等级2/3,共同作者排名第二获得1/3。除论著以外,综述、病例报告、Meta分析、生信分析等学术论文按照论著的80%计入。

(2)竞赛(活动)获奖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评审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附录中最新公布的竞赛范围为准。

一类竞赛一等奖单人项目唯一队员获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多人项目由指导老师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每个项目一等奖最多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中每个人一等奖最多3分,二等奖最多2.4分,三等奖最多1.8分。

二类竞赛一等奖单人项目唯一队员获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多人项目由指导老师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每个项目一等奖最多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其中每个人一等奖最多1.8分,二等奖最多1.5分,三等奖最多1.2分。

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综合发展潜力

加强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包含综合品德表现、专业学习表现、科研潜能等未纳入其他各加分项目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和学习发展表现。

①学生获评校级及以上荣誉,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国家级最多可获3分/项,省部级最多可获2分/项,校级最多可获0.2分/项(校级荣誉累计不超过0.5分)。有多级别荣誉以最高分计入,本项最多可获3分。

②学生在第(1)项“科研成果”规定的学术期刊范围外,包括北大核心期刊、CSCD、CSSCI、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四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含已录用)。其中北大核心期刊/CSCD/CSSCI/最多可获得1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四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最多可获得0.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代表作≤3))。某一期刊有多个分类的情况,取高分计入。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仅第一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均为本科生的学术论文可加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第一作者获得对应等级满分;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获得对应等级2/3,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获得1/3除论著以外,综述、病例报告、Meta分析、生信分析等学术论文按照论著的80%计入。

③校级科研项目(䇹政、望道、登辉、曦源、卿枫)结题并获评优秀每项可获得1分,多人项目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贡献度确定个人获得分值。

④参加高水平临床技能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不含单项奖),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评审鉴定,唯一队员一等奖可获最多3分,二等奖可获最多2.5分,三等奖可获最多2分;多人团队主力队员一等奖可获最多2分,二等奖可获最多1.5分,三等奖可获最多1分。由国家各部委主管的学会举办全国性高水平临床技能竞赛,唯一队员可获最多1.5分,多人团队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1分。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口腔医学院组织参赛的校级以上竞赛为准。

⑤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非临床技能,第(2)项中所涉竞赛的复赛不重复计分),获评国家级奖项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省部级(含直辖市)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附录中最新公布的竞赛、《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和国家各部委主管的学会举办的竞赛为准,国家级学会举办的竞赛根据省部级标准赋分,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贡献度确定个人获得分值。同一内容参加多项竞赛(含第(2)项中竞赛)取最高分计入。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⑥授权专利可获得最多3分。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获3分,第二获2分,第三获1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获1.5分,第二获1分,第三获0.5分。

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可获5分。

学生有多项加分情况时,本项最多可获得5分加分。

(4)参军入伍服兵役

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5)参加志愿服务

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6)到国际组织实习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https://gj.ncss.cn/gjzzjs.html 发布的信息为准)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

(7)响应国家专项需要

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建设服务需要,且申报本校“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经招生单位选拔认定后,可获最多5分。本项得分由研究生院根据专项招生考核结果择优推荐。

学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将根据学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成绩高低等情况排定推荐次序(仍无法决定者,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讨论决定)。

4. 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学院将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10%的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正式推荐的学生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

5. 为持续稳步推进学校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妥善处理改革过渡期相关问题,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几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N个推免名额,按两个成绩排序后取前N位,分别获得名单N1、N2。如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N1 ≠ N2,则首先确定N1∩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未能排入前N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6. 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四、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 8 月29日14:00-9月3日14:00,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具体报名通知上的时间要求,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如院系或相关部门有其他材料要求的,学生应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本院系教务员或相关部门负责老师。

2. 9 月 3 日,学院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上传教务系统(www.urp.fudan.edu.cn)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 7 个工作日。

3.9 月 12 日前,学院和相关部门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 月 15 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从教务系统下载推荐名单汇总表(经本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向教务处报送。

5.9 月 18 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要求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六、其他相关要求

1.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由学院参照上述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4.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5. 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5年8月27日





复旦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刘月华 陈正启

副组长:张颖(纪检) 王艳 陈栋 王珏 吴璐璐

组 员:刘晔 陈骊 陈霞 张健(纪检)

秘 书:黄毅溦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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