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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9-30 07:31 2037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公布2026年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选条件

1.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学年(四年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外语类、体育类课程应获得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且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90 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6.5 分。

4.平均学分绩点(GPA)(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 40%。

5.其他推选条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推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按时提出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时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审验后返还)及复印件和有学校电子签章的电子成绩单,报

学院审定。

2.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对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分专业按前三学年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并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3.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奖励加分学生的科创成果、竞赛成果及公益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形成最终的评审鉴定意见。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3 天。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结合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Z)按以下公式计算:

Z = G + A

其中,G 为前三年各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A 为奖励加分。奖励加分类别包括科创成果类、竞赛成果类、公益成果类。学生各种类别奖励加分合计的上限不超过0.4 分(超过时按 0.4 计算),每种类别奖励加分累计的上限不超过0.2 分(超过时按0.2 计算)。具体加分办法见附件《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

5.学院按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比例确定获得推免生资

格的初选名单和候补名单。名单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未经公示者不能列入初选名单 。

6.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须以实名方式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

三、其它

1.未按时报到注册者不能被推荐。

2.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 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它违纪违法记录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它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4.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申报并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为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

5.正式确定为推免研究生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6.本细则由大数据与软件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25 年 6 月 20 日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

1 科创成果类

序号加分项目奖励分值备注
1.1公开发表 A 类论文(JCR 一区、CCF 推荐 A类英文期刊和会议、IEEE/ACM Transactions长文)0.2唯一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为 “ 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论文成果的奖励加分按阶段计算,录用按奖励分值的50%计算,刊出按 100%计算。会议论文只计算长文(Regular Paper)。列入学校或权威机构警示期刊目录的论文一律不算。
1.2公开发表 B 类论文(JCR 二区、CCF 推荐 B类英文期刊和会议、CCF 推荐 A 类中文期刊论文)0.1唯一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为 “ 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论文成果的奖励加分按阶段计算,录用按奖励分值的50%计算,刊出按 100%计算。会议论文只计算长文(Regular Paper)。列入学校或权威机构警示期刊目录的论文一律不算。
1.3公开发表 C 类论文(JCR 三区、四区,CCF推荐 C 类英文期刊和会议、CCF 推荐 B 类中文期刊论文)0.05唯一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为 “ 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论文成果的奖励加分按阶段计算,录用按奖励分值的50%计算,刊出按 100%计算。会议论文只计算长文(Regular Paper)。列入学校或权威机构警示期刊目录的论文一律不算。
1.4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授权0.1原始发明人中排名第一,且专利权人为重庆大学
序号加分项目奖励分值(分)奖励分值(分)奖励分值(分)备注
序号加分项目结题成绩优秀
1.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0.1
1.6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0.05
1.7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0.02
1.8重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实践项目0.02

2.竞赛成果类

序号加分项目奖励分值奖励分值奖励分值奖励分值奖励分值
序号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备注
2.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0.20.10.05“互联网+ ”更名
2.2“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0.20.10.050.025
2.3“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0.20.10.05
2.4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0.2(全球决赛获 奖、亚洲区域赛金 奖)0.10.05
2.5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0.20.10.05
2.6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0.20.10.05
2.7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0.20.10.05
2.8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0.20.10.05
2.9中 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0.20.10.05
2.10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③英语写作、 ④英语阅读0.20.10.05
2.11全 国 大 学 生 机 器 人 大 赛 - ① RoboMaster 、②RoboCon0.20.10.05
2.12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0.20.10.05
2.13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0.20.10.05
2.14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①大数据挑战赛、②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③ 移动应用创新赛、④网络技术挑战赛、 ⑤人工智能创意赛0.20.10.05
2.15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0.20.10.05
2.16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0.20.10.05
2.17中 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0.20.10.05
2.18“ 中国软件杯 ”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0.20.10.05
2.19华为ICT 大赛0.20.10.05
2.20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0.20.10.05
2.21“21 世纪杯 ”全国英语演讲比赛0.20.10.05
2.22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0.20.10.05
2.23百度之星 ·程序设计大赛0.20.10.05
2.24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0.20.10.05
2.25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0.20.10.05
2.26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0.20.10.05
2.27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0.20.10.05
2.28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0.20.10.05
2.29全国大学生软件测试大赛0.20.10.05
2.30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0.20.10.05
2.31微软“创新杯 ”(Imagine Cup)全球学生科技大赛0.2(全球决赛获 奖、中国赛区金 奖)0.10.05
2.32美 国 大 学 生 数 学 建 模 竞 赛(MCM/ICM)0.2 (Outstanding winner)0.1 (Finalist winner)0.05(Meritoriou s Winners)
2.33“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0.20.10.05
2.34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0.20. 10.05
2.35中国软件开源创新大赛0.20. 10.05
2.36华为软件精英挑战赛0.20. 10.05

3.公益成果类

序号加分项目奖励分值备注
3.1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其他国家级荣誉0.2其他国家级荣誉指由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组织评选,且在全国范围 影响力大的荣誉
3.2国家级社会实践表彰0.1由团中央组织评选的社会实践表彰
3.3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其他重庆市级荣誉0.1其他重庆市级荣誉指由重庆市教委等市级部门组织评选,且在全 市范围影响力大的荣誉
3.4省部级社会实践表彰0.05由团省(直辖市)委组织评选的社会实践表彰
3.5重庆大学学生年度人物0.02
3.6重庆大学学生标兵0.01

4.加分规则

(1)科创成果类和竞赛成果类加分项目合计不超过3 项,公益成果类加分项目不超过2 项。

(2)科创成果、竞赛成果、公益成果各类别加分上限值分别不超过0.2 分,总加分上限值不超过0.4 分。

(3)竞赛成果均指在决赛获奖。同一竞赛多次获奖,取奖励分值最高分,不重复累加。

(4)团队性竞赛项目排名前 3 按 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5 按 50%加分,项目排 6-8 按 20%加分,项目排 9名及以后按 10%加分。

(5)其他符合要求但未列入该加分细则的成果,经学院认定并报学校备案后,参照细则加分。

(6)有争议事项由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7)统计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25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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