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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

2025-09-30 03:41 2040 来源:海文考研

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重大艺〔2025〕17 号

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卓越艺术人才,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结合艺术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一)本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

任感强,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外语类、体育类课程应获得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

(四)平均学分绩点(GPA)(可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 40%。截至到申报时间前,所有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非限制选修课程除外)成绩无挂科、无补考、无重修。

二、经学院推荐到境内外大学学习的优秀交换生,交换期间在外校获得的学分与本校对应学期的课程学分必须整体替代,其成绩不计入推免研究生成绩的最终核算。其学习成绩按在本校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排名认定,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智慧教务系统中的绩点为准。

三、学院鼓励学生参加竞赛成果类、科创成果类及公益成果类等比赛,并对其所获得的成果实行奖励加分,奖励分值按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但奖励加分总分不得超过 0.4 分,各类别加分累计不超过 0.2 分(详见附件1);其中附件 1 的竞赛成果类的认定竞赛项目见附件 2。

四、工作流程

( 一)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按

专业进行排序,并公示 3 天。

(二)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学院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工作组,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提交的科创成果、竞赛成果及公益成果等奖项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组织有教师和学生代表监督下的申请推免生公开答辩会;

(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学生提交的各类别加分成果做出评价,评价内容聚焦成果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 3 天。未通过公开答辩和审核鉴定的,不纳入奖励加分。

(五)学院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学校下达、学院分配完成的推免生名额,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资格初选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奖励加分。

六、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 一)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它违纪违法记录的;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四)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七、本实施细则由艺术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竞赛成果、科创成果类及公益成果类奖励加分项

2.大学生竞赛项目汇总表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2025 年 7 月 26 日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25 年 7 月 26 日印发

附件 1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竞赛成果类、科创成果类及公益成果类奖励加分项

一、竞赛成果类一、竞赛成果类一、竞赛成果类一、竞赛成果类一、竞赛成果类
级别竞赛成果奖励分值奖励分值奖励分值
级别竞赛成果一等奖 (冠军、金奖)二等奖 (亚军、银奖)三等奖 (季军、铜奖)
A 级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获奖作品0.20.190.18
B 级中国文联下辖协会主办的获奖作品0.190.180.17
C 级教育部和国家其他部委主办的获奖作品0.180.160.14
D 级全国大学生艺术类展演、竞赛类的获奖作品(无国家行政部门印章的全国性竞赛,详见附件 2)0.140.110.08
二、科创成果类二、科创成果类二、科创成果类二、科创成果类二、科创成果类
序号科创成果奖励分值奖励分值奖励分值
1学术论文CSSCI 期刊CSSCI 期刊0.2
1学术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0.12
1学术论文一般期刊一般期刊0.02
2美术、设计类作品发表 (全版面)CSSCI 期刊CSSCI 期刊0.1
2美术、设计类作品发表 (全版面)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0.05
2美术、设计类作品发表 (全版面)一般期刊一般期刊0.01
3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0.1
3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0.05
3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0.01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国家级优秀、一等奖、金奖0.10.1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国家级良好、二等奖、银奖0.060.06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国家级中等、三等奖、铜奖0.040.04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国家级合格0.020.02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省部级优秀、一等奖、金奖0.030.03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省部级良好、二等奖、银奖0.020.02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省部级中等、三等奖、铜奖0.0150.015
4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题证书)省部级合格0.010.01
三、公益成果类三、公益成果类三、公益成果类三、公益成果类三、公益成果类三、公益成果类三、公益成果类
序号公益成果公益成果奖励分值奖励分值奖励分值奖励分值
1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年均志愿服务时长 300 小时以上年均志愿服务时长 300 小时以上0.020.02
1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年均志愿服务时长 200 小时以上年均志愿服务时长 200 小时以上0.010.01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全国社会实践荣誉全国社会实践荣誉个人0.1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全国社会实践荣誉全国社会实践荣誉团体0.1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省部级社会实践荣誉省部级社会实践荣誉个人0.05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省部级社会实践荣誉省部级社会实践荣誉团体0.03
3重要学生干部任职重要学生干部任职国家级国家级0.050.05
3重要学生干部任职重要学生干部任职省部级省部级0.040.04
4思政荣誉思政荣誉国家级国家级0.20.2
4思政荣誉思政荣誉省部级省部级0.080.08
5支教支教支教时长≥1 年支教时长≥1 年0.10.1
5支教支教半年≤支教时长<1 年半年≤支教时长<1 年0.050.05
5支教支教3 个月≤支教时长<半年3 个月≤支教时长<半年0.020.02
6义务服役义务服役0.10.10.10.1

备注说明: 奖励分值的计算时间是从入学开始到申报年的 8 月 31 日止,且只能以奖状、期刊原件为凭证计算一次;获奖作品原则上以盖章时间为准、发表刊物原则上以正式发表的日期为准。网上公布的获奖文件、网络首发论文, 由专家审核小组对成果进行审核、认定。

1.竞赛成果类

( 1)同一或相似作品参加不同赛事,作品按最佳成绩计算,不能进行累加计分;

( 2)若设计或美术作品署名为两名作者,则第一、二作者分别按奖励分值的 60%、40%计算;若获奖作品署名为三名及以上作者,则第一、二、三作者分别按奖励分值的 60%、30%、10%计算,第四位及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值;

( 3)参照《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学研究分类分级体系(2023 年修订)》 (重大校发〔2023〕158 号)文件对不设等级赛事的单项奖或入选会员资格的作品视为三等奖计算分值;

( 4)团队性展演(如舞蹈、音乐类)项目主要成员按单项奖励分值的 30%平均计分,其他成员按奖励分值剩余的 70%平均计分。

2.科创成果类

( 1)学术论文仅限学生在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生所在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术论文必须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不得一稿多投;全国中文核心刊物按照当年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 期刊按照当年南京大学 CSSCI 核心期刊目录确定,增刊发表的论文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的论文不计分;北大核心期刊可累计加分;一般期刊限报 1 项、不累计加分。

( 2)美术、设计类作品发表按作品所占版面的比例赋奖励分值;同一或相似作品在不同期刊发表,按最佳成绩计算,不能进行累加计分;在一般期刊发表

作品限报 1 项、不累加计分。

( 3)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必须为重庆大学。专利加分只认定排名前五名:排名第一名按奖励分值的 60%计分,其他成员以奖励分值剩余的 40%平均计分。授权发明专利可累加计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人限申报一项。

(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负责人按奖励分值的 60%计分,其他成员以奖励分值剩余的 40%平均计分。

(5)不同等级的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分项计分,不能进行累加计分;不同项目可以累加计分。

3.公益成果类

( 1)志愿者服务加分项目以 “重庆大学志愿者服务时长查询系统”(#小程序://志愿信息/ba24Zr6VPH0yY2I)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的 8 月 31 日。

(2)社会实践加分项目:包括 “ 三下乡”和 “返家乡”两类。国家级荣誉由团中央组织评选和表彰,省部级荣誉由团市委组织评选和表彰。

( 3)重要学生干部任职加分项目:国家级为全国学联主席团任职(包括全国学联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省部级为重庆市学联主席团任职(包括重庆市学联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

( 4)思政荣誉加分项目:国家级荣誉是指党中央、国务院或以党中央(国务院)所属相关部委名义授予的荣誉称号,如向上向善好青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最美大学生等;省部级荣誉是指省( 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年度人物。以上所有荣誉加分只按最高分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5)支教: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全国西部计划项目办颁发的证书为准。

(6)义务服役:须提供相关服役证明,服役期不低于 2 年(以退伍证明为证)。

4.所有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 0.4 分,各类别加分累计不超过 0.2 分。

5.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未列入学校和学院奖励分值的项目,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附件 2

大学生竞赛项目汇总表

序号竞赛名称认定 类别主办与(或)举办单位
1德国红点设计奖A德国设计协会
2IF 设计奖A汉诺威工业设计论坛
3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D中国广告协会主办、广告人文化集团、青年榜、永达传媒承办
4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D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经济导刊》杂志社
5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D教育部办公厅
6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D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全国工业设计一流专业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D由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中国传媒大学、大广赛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8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D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教育电视台
9中国大学生原创动漫大赛D教育部、文化部
10白金创意国际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D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主办,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联合承办
11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D中国包装联合会
12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 设计大赛(NCDA)D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未来设计师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
13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 计大赛D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14中国设计智造大奖D中国美术学院
15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D“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组委
16中国之星设计奖D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
17中国国际动漫节D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浙江省人民政府
18两岸新锐设计竞赛 · 华灿奖D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19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D清华大学、教育部设计学教指委
20“中装杯”全国大学生环境设计 大赛D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 竞赛D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22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D国际 iCAN 联盟、全球华人微纳米分子系统学会、教育部创新方法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3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 及创意竞赛D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竞赛组委会
24“孔雀杯”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 乐大赛D中国声乐家协会、云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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