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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20 1224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业成绩核对和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动物科学学院应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推进本科毕业生报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分别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专家组。

(一)领导小组(共7人)

组  长:孙博兴

副组长:李纯锦  陈  璐

成  员:逄大欣  肖建荣  艾永兴  姜  昊  

(二)监督小组(共5人)

组  长:徐仁元

成  员:田祥宇(基层纪委成员)  李玉梅(教师代表)  谢子聪(教师代表)  范天祺(学生代表)

(三)专家组(共5人)

组  长:艾永兴

成  员:李纯锦  张永宏  姜  昊  谢子聪

推荐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学院教学办具体实施,接收工作由研究生办具体实施。

二、推荐方式

选拔推荐方式包括式包括“普通推荐”(包括推免直博生)、“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以“普通推荐”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1.“普通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或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学校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2.“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单独下达,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3.“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政策补偿的推荐方式。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直接指定推荐学生的专业方向和接收学校。

三、推荐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批准下达的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总名额,由学院根据下达名额的数量,按动物科学、实验动物、生物技术方向的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如有某个方向报名人数未达到分配数量,学院将剩余名额进行再次分配到其它方向中。

四、推荐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成绩要求

综合成绩是由学生前三学年的学业成绩〔包括《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2.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4.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5.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6.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三)综合排名要求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

学业成绩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V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和体育不计入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2.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本年度,动物科学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各方向前30%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取整数位,不进行四舍五入)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3.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4.学生GPA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GPA、素质类项目GPA两部分组成。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指导意见》中GPA加分规定,学院的素质类加分细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学院教学委员讨论通过。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类别

加分项目

加分对象GPA加分

备注

科研成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负责人0.2

中间换人不加分

第二名0.05

学术论文(本专业领域)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论文发表当年适用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目录、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一区/A类 第一作者0.4

增刊、会议摘要等不加分,综述按对应分区的50%计算,并列作者按照并列的x/n计算,所有文章截止于提交材料前必须ONLINE

二区/B类 第一作者0.2

三区/C类 第一作者0.1

四区/D类及ABCD类的北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0.05

竞赛获奖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0.3

前两名计0.3,3-4名计0.2, 5-6名计0.1

ABC类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为准,未纳入体系的不予认可。各类获奖及人员位次以证书为准。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0.2

前两名记0.2,3-4名计0.1, 5-6名计0.05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0.1

前两名记0.1,3-4名计0.05, 5-6名计0.02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0.2

前两名记0.2,3-4名计0.1, 5-6名计0.05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0.1

前两名记0.1,3-4名计0.03, 5-6名计0.01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0.05

前两名计0.05,3-4名计0.01(限前四名)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0.1

前两名记0.1,3-4名计0.03, 5-6名计0.01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0.05

前两名计0.05,3-4名计0.01(限前四名)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0.03

第1名0.03,第2名计0.01(限前二名)

说明:1.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2.不同类之间允许累加,但是最高GPA加分不超过0.4。

      3.加分以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4.在“竞赛获奖”中,如团体奖项不体现个人获奖顺序,则按以下方式计算个人加分:将相应名次对应的素质类项目GPA累加,再除以团体总人数(按实际人数计算,最多6人),所得分数计入个人推免素质加分。若团体人数超过该奖项规定的计分人数上限,则累加时仅计算至上限人数。例如,5人团体获C类国家级二等奖,个人加分计算为:(0.05 * 2 + 0.01 * 2)÷ 5。

      5.在“竞赛获奖”中,所规定的获奖等级均指该奖项在本规则中的对应等级。若竞赛设有特等奖,则其奖项等级与加分对应关系顺延设定,即:特等奖对应一等奖加分,一等奖对应二等奖加分,以此类推。

5.其它类别的GPA加分项目,如体育竞赛、艺术竞赛、入伍服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由体育学院、校团委、校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相关部门认定,学院参照执行。

五、推免程序与时间

1.符合相应类型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吉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研究生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报普通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其中一项,不可兼报。

2、学院对申请人的推荐资格和素质类项目加分进行审核,请申请人按照要求时限提供有关证明及证书。

3、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学院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的120%的比例,确定申报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候选人,由学院组织专家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学院专家组考核推荐会时间另行通知。

4、未履行申报推免研究生手续的申请人不具备推荐资格,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管理与监督

1.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名额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须由学校领导小组、学院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2.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学校本科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相关问题举报,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4.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七、附则

1.为严肃对学生的诚信要求,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

2.未尽事宜,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解决。

 

                                    动物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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