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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化学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025-09-28 14:56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遴选,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条  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化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 李乙

副组长:苏忠民 宋志光

 

成员:江宇航 王洋 邹晓新 李昊龙 杨兵 李辉

化学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简称监督小组)如下:

组长:马本华

成员:唐宗明 苏清 宋大千 姚博睿(学生代表)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院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第六条  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由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限选课程(不含校公选课内的限选课)、实践教学环节的初修平均学分绩点GPA(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和素质类项目加分成绩构成。其中,大学英语课程中仅《大学英语BIII》、《大学英语BIV》计入,小语种必修课程全部计入;《大学计算机》、《Python程序设计基础》、《MATLAB程序设计》三门课程中有一门通过即可,三门课程取初修最高分的一门计入;《化学学科导论》、《化学与社会》、《军事训练》、《军事理论》与《体育Ⅰ-Ⅳ》不计入成绩排名,以上不计入的课程要求取得相应学分。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素质类项目加分学生需主动申报。

1.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2.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本科生院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本科生院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第七条  综合排名要求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2.全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其中:

常规推荐的普通班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4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将具备资格参与推免;“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3.在综合排名过程中,学生因违纪处分未解除、自愿放弃等情形而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仍需参加排名,未进入初始推荐范围的学生亦不进行递补入围。

4.为切实推动我院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学院从多维度为学生成长提供支持与保障:对参与科学研究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参军入伍、履行国防义务的学生;投身志愿服务,践行社会责任的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均设立相应的素质类项目加分。

5.普通专业学生的整体综合排名计算方法如下:专业综合排名/专业人数,由小到大排序。

第八条  素质类项目加分细则和标准

学院将按照本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见附件一),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

 

第四章  推荐程序

第九条  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报本科生院备案并公示。

第十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报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其中的一项,不可兼报。

第十一条  已取得本校“直博生”预推荐资格,且前六学期的学业成绩(不含素质类加分)排名列本专业前40%的学生,直接获得“直博生”推荐资格;常规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 及 “研究生支教团” 的推荐人选,统一通过综合排名确认资格。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名额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受理相关问题举报,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85168441,监督邮箱:chemdb@jlu.edu.cn。

第十四条  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第十五条  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一: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本科生素质类项目推免加分指标体系

类别

加分项目

加分对象

GPA加分上限及认定

一、科研成果(最高0.4GPA)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负责人

0.2

其他成员

0.1

学术论文
(本专业领域)

学术论文依据中国科学院升级版大类分区和核心期刊目录认定

(论文的第一单位应为吉林大学,共同一作论文按共一人数折算,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其他类型成果需专家组论证后认定;所有成果截止日期为8月28日)

一区:第一作者

0.4

二区:第一作者

0.3

三区、四区:第一作者

0.2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0.1

二、竞赛获奖(最高0.4GPA)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国际生物分子与设计大赛(BIOMOD)

国际金奖

队长 0.4,队员0.2

国际银奖

队长 0.3,队员0.15

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iGEM)

国际金奖

队长 0.4,队员0.2

国际银奖

队长 0.3,队员0.15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国家级一等奖(个人)

0.3

国家级二等奖(个人)

0.2

国家级三等奖(个人)

0.1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

国家级特等奖

队长 0.3,队员0.15

国家级一等奖

队长 0.2,队员0.1

国家级二等奖

队长 0.1,队员0.05

东北赛区一等奖

队长 0.1,队员0.05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国家级特等奖

队员0.2

国家级一等奖

队员0.15

国家级二等奖

队员0.1

东北赛区一等奖

队员0.05

其他化学相关国家级竞赛(互联网+、挑战杯等)


专家组论证

三、入伍服兵役

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

退役复学

0.2(GPA)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认定加分。

优秀义务兵

0.4(GPA)

三等功以上

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四、志愿服务(最高0.4GPA)

志愿服务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负责人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2GPA)。

第二名

第三名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负责人

第二名

第三名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负责人

第二名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思想政治志愿服务骨干成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认定加分(最高0.4GPA)。

五、国际组织实习(最高0.2GPA)

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三个月以上(实习结束应有该组织证明,实习录取和实习结项证明等,须在学校留档。)

0.2(GPA)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认定加分。

说明:1.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中间换人不加分;
   2.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
   3.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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