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校发〔2022〕59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 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肖 晞
副组长:王文奇 陈 曦
成 员:王 力 杜中全 吴雁飞 邹晓龙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推免生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5166795,邮箱:mengxiangchong@jlu.edu.cn。
(二)专家审核小组
成 员:王文奇 陈 曦 杜中全 吴雁飞 邹晓龙
(三)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刘昌松
成 员:张淑艳 崔 悦 李梦龙 郑翀
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列席领导小组会议。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学院推免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5166794。
二、推荐条件
申请推免应符合学校各项要求。
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外交学专业本科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三、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
公共外交学院制订《公共外交学院本科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见附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各类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四、择优推荐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不低于120%,不高于150%的比例,确定申报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人选,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五、管理与监督
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名额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监督,学校教务处和纪检监察机构、学院监督小组受理相关问题举报,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六、附 则
(一)本细则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公共外交学院本科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
类别 |
加分项目 |
加分对象 |
分值 |
G PA 加分上限及认定 | |
一、科研成果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
负责人 |
0.2 |
学院认定加分(最高0.2GPA),中间换人不加分。 |
第二名 |
0.1 | ||||
学术论文 (本专业领域) |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论文发表当年适用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目录、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
一区/A类 第一作者 |
0.4 |
学院认定加分(最高0.4GPA),中间换人不加分。 | |
二区/B类 第一作者 |
0.36 | ||||
三区/C类 第一作者 |
0.33 | ||||
四区/D类及非ABCD类的北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
0.3 | ||||
二、竞赛获奖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主力队员(限前六名) |
0.4 |
学院认定加分(最高0.4GPA),中间换人不加分。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3 |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2 |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0.35 |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25 |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15 |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0.25 |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2 |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1 |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体育竞赛体系(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学生) |
中国大学生体协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
单项前三名 |
最高1.0 |
体育学院认定加分(最高1.0GPA)。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于所在专项高水平运动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示范影响力、运动竞技能力和竞技寿命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高水平运动队竞赛需要和队伍示范要求。 | |
集体项目前十六名 | |||||
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
冠军 |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艺术竞赛体系 |
代表学校参加经认证的国家或省级专业类大赛 |
大学生艺术团骨干成员 |
最高0.4 |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4GPA)。 | |
三、入伍服兵役 |
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 |
退役复学 |
最高0.2 |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认定加分。 | |
优秀义务兵 |
最高0.4 | ||||
三等功以上 |
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 ||||
四、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
负责人 |
最高0.2 |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2GPA)。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
负责人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
负责人 | ||||
第二名 | |||||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
思想政治志愿服务骨干成员 |
最高0.4 |
党委学生工作部认定加分(最高0.4GPA)。 | ||
五、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
三个月以上(实习结束应有该组织证明,实习录取和实习结项证明等,须在学校留档。) |
最高0.2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认定加分。 |
说明:1. 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2. 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
3. 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