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含直博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人数(人) | 学制 (年) |
|---|---|---|---|
| 心理学(学术硕士),具体研究方 | |||
| 向如下: | |||
| 01 基础心理学 | |||
| 040200 | 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3 应用心理学 04 计量心理学 05 危机心理与应急管理 | 80 | 3 |
| 045400 |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型硕士) | 35 | 2 |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型硕士) | 20 | 3 |
| 025200 |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型硕士) | 7 | 2 |
| 040200 | 心理学(直博生) | 3 | 5 |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开放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
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https://psy.scnu.edu.cn)。
2. 资格审核与面试通知
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后,我院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学生(约 9 月 21 日17:00 前)。最终将通过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官网公布复试名单。
3.通过我院复试并拟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按照我院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我校将通过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 复试通知 ”和“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予以确认,否则可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24 日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 授(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称的 专 家) 的 书面 推 荐 意 见(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 息 网 ( 以 下 简 称 研 招 网 ) 的 “ 推 免 服 务系 统 ” (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7 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公布。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 10000 元/生,获奖比例 10%,硕士二等奖每年 8000 元/生,获奖比例 30%,硕士三等奖每年 5000 元/生,获奖比例 60%。
3.国家助学金:每年 6000 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网站。
备注: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6483
邮箱:gw_psyyz@scnu.edu.cn
联系人: 田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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