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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10 18:02 1401 来源:海文考研

动物科技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动物科技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特制定

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本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 2025 年推

免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实施学院推免工作。

长:马

云(副院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徐晓锋(副院长)

李继东(副院长)

张桂杰(副院长)

员:王兴平(动物科学专业负责人)

龚振兴(动物医学专业负责人)

许立华(兽医学学位点负责人)

马燕芬(畜牧学学位点负责人)

娟(畜牧专硕学位点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9 月 2 日前)

2.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9 月

2 日前)

3.修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9 月 2 日前)4.修订附加项目考核办法(9 月 2 日前)

5.书院组织,学院专家小组配合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材

料进行审核、特殊学术专长答辩与赋分。(9 月 11 日前)

三、学术专长答辩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立特殊学术

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

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和鉴定,答辩安排如下:

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如有变

化,根据书院最新通知为准)

地点:德晖楼 302 会议室

答辩流程: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个人陈述 5 分钟,专

家小组提问 3 分钟,个人陈述内容应包含科研成果及所参与

竞赛的工作情况。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

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做好书院、学部的协调沟通,确保推免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2.附加项目考核办法附件 1

动物科技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专家小组名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动物科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研究决定

成立 2025 年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马 云

(职务:副院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

徐晓锋

(职务:副院长)

李继东

张桂杰

(职务:副院长)

(职务:副院长)

成 员:

王兴平

(职务:动物科学专业负责人)

龚振兴

许立华

马燕芬

张 娟

郭延生

赵洪喜

(职务:动物医学专业负责人)

(职务:兽医学学位点负责人)

(职务:畜牧学学位点负责人)

(职务:畜牧学学位点负责人)

(职务:班主任代表)

(职务:班主任代表)附件 2

动物科技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

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文件规定,为做好动

物科技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特制定如下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位的通知》(本科生院【2024】72),学院配合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

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

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书院组织,学院专家小组配合对学生特殊学术

专长材料进行审核、特殊学术专长答辩、赋分(9 月 10 日前)。

二、赋分规定

附加项目成绩共计 8 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

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科研成果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科研竞赛奖励

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最高得分不超过 1 分;到

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不超过 1 分。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依据学生服兵役年限和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服兵役3年以上,

或服义务兵役2年并获师级荣誉称号及以上者,计2.0分;服义务兵役2年并获团级荣誉称号者,计1.5分;服义务兵役2年,计1.0分。

(二)科研成果

(1)中国科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2 及以上)、SCI 查引论文(中

科院大类 3 区及以上),计 2.0 分/篇;

(2)中国科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3)、SCI 查引论文(中科院

大类 4 区)、EI 全文收录论文、学会评定的高质量 B 类学术会议论

文,计 1.5 分/篇;

(3)核心期刊,计 1.0 分/篇。

(三)科研竞赛奖励

经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工作小组考核通过的科研竞赛奖励,依

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全

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学生参加科研竞赛奖励得分参考下表

中分值,乘以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为该获奖项目个人得分。

同一项目获不同竞赛、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进行累加;

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方文件或证书原件予以证实。

竞赛级别

获奖层次

总分

获奖等级

得分

I 类竞赛

(互联网+、挑战杯)

国家级

2.000

一等奖以上

2

二等奖

1.8

三等奖

1.6

II 类竞赛

(入选“全国普通高校大学

生竞赛排行榜”的竞赛项

目)

国家级

1.600

一等奖以上

1.6

二等奖

1.44

三等奖

1.28

全国性其他竞赛

国家级

1.280

一等奖以上

1.280

二等奖

1.152

三等奖

1.024相关说明:1.科研竞赛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千分位;2.超出本办法内

容,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

(四)志愿服务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及表现、参加地市级以上志

愿者服务活动证明等划分为 3 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 0.3 分。采取志愿

服务总时长和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双轨加分,以上所列两项认定类别由申

请者自行选择其中得分较高的一项进行认定,不累计加分。学生参加地

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

服务活动或获得志愿服务表彰,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

证明,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及表彰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

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组织颁发

提供的,并加盖公章;非党政系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授予的志愿服

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

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以 X 表示,单位小时。根据二课系统中记录的学

生志愿服务总时长,划分三个档次,各档次加分如下。

科研竞赛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

项目署名总人数

团队成员排名次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一人

1/1

二人

2/3

1/3

三人

3/6

2/6

1/6

四人

5/11

3/11

2/11

1/11

五人

7/18

5/18

3/18

2/18

1/18

六人

10/26

6/26

4/26

3/26

2/26

1/26

七人

12/36

8/36

6/36

4/36

3/36

2/36

1/36志愿服务时长

分值

60≤X≤139

0.4

139<X≤219

0.7

X≥220

1.0

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支教调研、

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志愿服务表彰,由学生本

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证明,书院审核后予以认定。

级别

分值

国家级及以上

1.0

省部级及以上

0.7

地市级及以上

0.4

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颁发的,并加盖公章;

非党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授予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

予认定。

志愿服务活动证书及表彰文件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

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颁发或由

党政机关授权办法的,并加盖公章;非党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

授予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

(五)国际组织实习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创新中心、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

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难民署、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实习,时长以 2—3 个月加 0.4 分,3—6 个月(含 3 个月)

加 0.7 分,6 个月以上加 1 分。

相关说明:

1.附加项目分值每一类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项。

2.附加项目分值及申请学生所获各种奖励、成果等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等为准。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

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

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学术

论文等。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审核推免生的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各项推荐材料,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做

到可追溯。

2.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学院

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

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

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

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

生,学院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原文链接:https://smyspxb.nxu.edu.cn/info/1019/2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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