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 员: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2021级辅导员(班主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二)成立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纪委负责对推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 、 工作 流程
(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二)领导小组学习《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组织学生学习《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并告知学生准备相应材料事宜。
(四)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同时,要求学生向学院提交《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审查报名学生资格,专家审核鉴定加分等情况,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六)学院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
(七)学院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四、各专业推免名额
行政管理 2名
思想政治教育 12名
政治学与行政学 4名
五、若本细则与《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相冲突,以学校《实施办法》为准。
二0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