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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01-08 17:18 1401 来源:海文考研

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了做好信息工程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 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理 工发〔2023〕86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关于做好 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  工作的通知》(理工研字〔2024〕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江西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推荐 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军 杨书新

副组长:许春冬 王吉源 李  伟

纪检监督:王吉源(兼)

组 员:罗会兰 李艳玲 欧阳城添 谢  斌  肖庆生

王振东 易见兵 胡雅静 秘 书:霍天宇  申  黎

(二)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王吉源 许春冬

组  员:胡雅静 陈  颖  霍 天 宇 李 建 润  申  黎

蒋  越 刘  勇

(三)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 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 鉴 定 。

二、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学校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 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 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四年学制本科生 前3学年或五年学制本科生前4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 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且必修课和专业 任选课无课程积欠(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多修的课 程除外);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体育、 艺术类不低于390分),英语类专业通过全国高校专业英语 四级或以上考试;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记录;

6.思政必修课无补考记录,品德评语良好以上,无任何 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已解除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毕业时能获得本科生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在满足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的前提下,推免生学  术专长或竞赛符合《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 细则》(见附  件)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加分。

1.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 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 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 国赛)并获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 关要求)。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 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学院推免生名额

我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总计划为28 人,根据学校分配至学院的名额,以及学院各专业2025届 本科毕业生人数,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0人、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电


子信息系统)4人、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4人、 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2人、信息安全专业3人、  人工智能专业4人。

另有机动名额1个,从相关专业(含专业方向)竞争产 生。参与竞争机动名额的同学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1- 课程平均成绩绩点排名/专业总人数)*100+附加分,以最终 得分最高者确定该竞争名额。

四、推荐工作程序

1. 由辅导员负责组织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动员工作,宣讲 校、院推免规定;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填写《江西理 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核表》和 《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申请表》,并附学生成绩单、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 电子稿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学院;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 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 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 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 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 字存档 。


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 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 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 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按总成绩排名、推免名额确定拟 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并进行公示。

五、推免总成绩计算

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 ∑ (某门课程成绩x 课程学分)/所 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或前八个学期除校级公 选课外的所有课程。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至开展推免工作 当年的8月31日。

六、推免生资格确定

根据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按总成绩按专业指标分 类排序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责任部门

9月12日-13 日

学院制定推免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学 生公布(网站及公告栏)。

信息学院

9月14日前

学院布置推免工作,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优秀本科 毕业生在9月14日17:30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逾期不再受理。

信息学院

9月15-18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 格审核,按总成绩排名,按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  单(含候补),并将排名结果公示3天,公示内容含申

请推免考生成绩、在校期间业绩、附加分项目、分值, 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申诉。9月18

信息学院


日前将拟推荐资格名单和拟推免学生个人材料的电子档 和纸质档提交研究生院。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拟推荐资格名单(电子档+纸质档签字盖章)

2.拟推免学生个人材料(电子档+纸质档。相关证明 材料的原件留学院备查,其纸质交复印件)。

具体包含(按顺序):(1)审核表;(2)申请表;

(3)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4)英语四

级证书;  (5)附加分证明材料;(6)其他奖励证书。

3.拟推免学生成绩单文件包(供上传系统,成绩单  用 P D F 文 件 , 以 " 身 份 证 号 + 姓 名 " 命 名 , 如 350823********372X+刘某。使用电子扫描件,确保成绩 单内容清晰完整居中。)

9月19日-24 日

1.研究生院从形式上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拟推荐资格名 单,按总成绩排序汇总学校拟推荐资格名单。

2.研究生院公示,9月24日下午17:30起不再受理申诉 请求。

信息工程

学院

研究生院

9月25日至

9月26日

审定最终推荐名单。

校推免工

作领导小

9月27日前

推免生数据库上报推免服务系统。

研究生院

9月28日至 10月20日

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 名注册,接收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通知。 同时接收推免生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 实际以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为准。

推免生  信息学院 研究生院

八、其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 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 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 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


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 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 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 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 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 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 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3.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 日起实施。

九、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698,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yzb@jxust.edu.cn;

信息学院:0797-8312249,E-mail:306084405@qq.com。

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2日


   

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一、学术竞赛类

分类

等级

分值

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

赛(全国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创 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赛)

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6

二等奖(含银奖)

4

三等奖(含铜奖)

3

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项目

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3

二等奖(含银奖)

2

三等奖(含铜奖)

1

国家级B类学科竞赛项目

一等奖(含特等奖及金奖)

1

二等奖(含银奖)

0.8

三等奖(含铜奖)

0.6

注:1. 国家级赛事泛指由国家政府部门(如教育部、工信部、科技部等)或全国各 学科相关一级学会(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为准)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挂靠各个 部委的非官方机构及由其他企业、机构举办的赛事不予认可。国家级赛事分为A类学科 竞赛和B 类学科竞赛,并以竞赛当年学校审定并下文的赛事为准。

2.获奖证明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项目负责人计满分,其他团队成员按 照附件第六款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计分。同类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 分。

3. 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 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赛)的省级赛获二  等奖及以上并进入当年全国赛可参照国家A类学科竞赛项目相应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4.省级赛事不加分。

二、学术成果类

序号

成果类别

分值

1

SCI I区期刊检索

4

2

SCI Ⅱ区、SSCI、A&HCI期刊检索、《新华文摘》、《中国社会 科学文摘》等转载

3

3

SCI Ⅲ区、国内EI期刊、卓越期刊检索、CSSCI源期刊、《高等 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获授权发明专 利

1

4

SCI IV区、CSCD、CSSCI(扩展库)、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中

0.5


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所列)

注: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发明专利应排名第一,填报时需提交申请专利的原 始过程材料,排名第二及之后的不加分,最多只计1项;学术成果类表中第4类上发表 的论文最多只计1篇;表中学术成果类加分最多不超过2项。

三 、综 合 类

获奖级别

分值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级政府机关荣誉

2

全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奖)、全省青年五四奖章、全省优秀共青 团干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网络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0.5

注:综合类同类奖项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 四 、社会实践类

实践类别

分值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并荣获国家级表彰

2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满3个月及以上

1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并荣获省级表彰

0.5

注:同一类别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团体表彰的参照团队计分。

五、文体竞赛类

获奖级别

分值/次

文艺、体育类全国一等奖(或第一名、金奖)

2

文艺、体育类全国二等奖(或第二名、银奖)

1

文艺、体育类全国三等奖(或第三名、铜奖)

0.5

注:同类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不累计加分,由校团委、理学院、法学院等协助 认定。非学术竞赛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主办,其他非官方 创办的竞赛不予认定。团体获奖的参照团队计分。

六 、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

以上各类竞赛如为团体项目,则团队加分人数应不超过10人,并按以下规 则计分:其中n 为团队总人数,Y 为个人应计分值,X为该类竞赛各等级对应分 值,Z 为排名次序。

1.参加团体竞赛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的:

2.团队成员有排序的:



3. 团队无排序但有主力替补之分的:主力队员:

替补队员不加分。

原文链接:https://ie.jxust.edu.cn/info/1073/141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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