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工程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资源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24]51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机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查处理推免过程中学生反映的情况和申诉等。组长:张佩顾清华副组长:李枚阳郭进平卜显忠成员:汪朝王森孟晓静江松王豪孙纪伟袁航和郑翔二、推免生类型学院推免类型包括:正常类型推免、本硕一体化推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一种类型推免生,本硕一体化推免生须继续在本学院完成本硕计划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业。三、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对学生
学习成绩、英语水平、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等全方面的考查。(一)基本条件,各类型推免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爱国奉献,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分记录;3.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和学术科技创新实践等活动;4.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相应表彰;5.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CET4成绩≥425,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6.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均已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各门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记录。(二)正常类型推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8且CET6成绩≥425;2.在校期间获得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国家级一类A、B竞赛层次奖项;(三)本硕一体化推免从学院本硕计划中期考核通过的学生中按照成绩优先、兼顾专业的原则择优遴选推荐。
四、综合成绩测评办法学院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对推免生进行专业综合排名:综合测评成绩=50+(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加分)×10对于在一类竞赛中获奖学生,可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修订)》(西建大[2018]159号)进行相应的奖励加分(仅按最高加分计一次)。凡未经学校或学院审核同意私自参加的竞赛项目获奖等,一般不予认定。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严格审核相关学生的竞赛获奖及成果等。五、特别说明(一)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实际等分配各类型、各专业推免名额。审核推荐按照正常类型推免、本硕一体化推免的顺序进行。(二)若对应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学生推免。(三)同等条件下,参军入伍服兵役,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参加志愿服务、学校国际交流项目及校际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四)学生应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资格。
(五)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类型推免生的相关政策后,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递交书面申请。(六)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加分情况、拟推免学生名单及综合测评成绩等均通过学院网站等途径按要求公式相关信息,学生若未及时关注推免工作要求及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后果由本人承担。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推免生申请表或获奖材料进行加分认定等,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七)学院建立回避制度,凡有亲属为推免对象的教职工,应予以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及推免学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作出书面承诺。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予采纳。在推免名单经学校审定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做出承诺。六、工作安排第一阶段:报名申请符合学院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业规划及各类型推免要求等确定推免意愿。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于2024年9月12日(周四)中午12:00前向学院教学办(工科楼613)提交推免生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个人成绩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PDF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_学生姓名”)、在校期间获奖证书、CET成绩、论文及专利等证明。获奖等截止日期为
2024年9月1日;学生个人成绩总表须通过自助查询打印系统下载后打印。第二阶段:资格审查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照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报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到本人。第三阶段:学院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议,确定推免生人选及推荐顺序。第四阶段:公示上报学院将推免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由教学办负责接收学生书面申诉。申诉期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生审定表、推免生个人成绩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扫描件、推免生获奖加分认定等相关材料报送本科生院教务科。七、其他(一)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中的“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不及格门次”应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二)学院统筹安排本单位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接收录取等相关工作。(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确认推免生资格,准确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四)申请出国或有意向就业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且导致名额作废,
学校可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就业等。(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推免资格:1.未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及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3.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4.经学校推荐或接收工作组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况。推免工作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学院将坚持明确职责、集体决策、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保证推免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