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修订)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及专家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的遴选工作。
1.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向阳、李玫
成 员:谢玮、周锋、刘智勇、史逸君、范银花、张祎、靳璨、
贾艳、杨橙
2.学院专家考核组(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
组 长:周锋
成 员:沈静雯、郝琳琳、万小彬、张栩箫及毕业班班主任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
我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名额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升学率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
(3)所修课程(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在校学习成绩排名(按第一次考试加权学分成绩计算)位于本专业(所在年级)前30%以内。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年级前50%。
(4)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选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其他语种的国家考试成绩应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
(5)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及较高的专业素养。
(6)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7)无受处分情况。
2.综合表现
符合基本条件,综合考虑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因素,重点考查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学生在某一项有多个加分情况时,不得超过上限分值(见细则)。
(1)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被CSSCI、AHCI、SCI、SSCI、北大核心、CSSCI扩展源、CSCD或EI(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排名第一);授权发明专利;或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申请并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工程项目立项。
(2)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
(4)取得重大贡献或荣誉。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取最高得分计算。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
申请者所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等)及竞赛获奖等,其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扬州大学”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合作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相同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若未在指定申请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3.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及考核。
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评定等级及分值,亦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学院对申请者推荐资格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切实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综合成绩由在校学业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综合表现(学术专长)加权形成。
综合成绩总分=在校学业成绩(70%)+综合表现(30%)(加分项15%+面试15%)
在校学习成绩是指除公选课以外的全部课程成绩,经加权以后的得分,总分100分;综合表现成绩根据学院加分细则,按实计入综合表现得分。
5.9月12日24:00前,申请学生向院团委提交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1-扬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2-成绩单、3-英语等级证书、4-综合成绩评分材料、5-扬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交至16号楼113办公室,电子版以“推免保研申请+班级+姓名”格式命名发至邮箱1909394072@qq.com。
6.9月14日学院进行综合表现考核,核算最终成绩,9月18日前,学院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同步向学校报送推免名单。
7.9月底-10月初期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五)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受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3)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者。
(5)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2.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为推荐对象,须征得原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六)专项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免试工作由校团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的参照上述规定并按照《扬州大学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附件3)执行。
(七)监督保障
学院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972226
监督邮箱:005932@yzu.edu.cn
咨询电话:0514-87971236(教务处)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