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复试、择优录取。二、组织管理1.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2.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电话:0851-83227507.三、拟接受计划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045104学科教学(数学)(全日制)9 (其中,研究生支教团1个)四、接受条件具体条件见《贵州师范大学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五、复试办法(1)复试方式复试为线下复试,采用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资格审查:按照复试通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开始。地点:数学科学学院S103教室。②笔试:科目——《数学教育概论》。
2时间:2024年10月11日9:30-11:30。地点:数学科学学院S101教室。③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在面试阶段进行。由考生抽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00开始。地点:数学科学学院S101教室。(2)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考生的复试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或专业课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100 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 分,计入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在数学科学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六、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2.2025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4.体检不合格的。以上各项最终解释权属贵州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4年10月10日一审:聂学平二审:熊胜兰三审:夏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