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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含经管学院专硕中心)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

2024-12-19 16:21 2787 来源:海文考研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含经管学院专硕中心)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制定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领导机构

在学校领导下,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学术水平高、工作

作风严谨、公正廉洁的教师参加复试选拔工作。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

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仅在我校推免预

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无效。

2.我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3.所有推免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在9 月24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提交以下电子版材

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我校“推免预报

名系统”-网报附件下载);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需有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注册页面);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6)其它证明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请务必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申请直接攻博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

生工作-下载专区”);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

工作-下载专区”);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

(4)英语CET-4 或CET-6 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

印件或证明;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直博生报名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考生需于9 月24 日中午12:00 前交至昌平校区文理楼352。

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学院不予复试。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

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程序及要求

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

重要依据,实事求是,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

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应加强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知

识背景、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1.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及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

2.复试形式

所有考生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

3.复试考核

(1)复试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口试和英语听说能

力测试。面试着重考察考生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

的发展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2)面试时每个学生应有多位教师提问,教师按回答问题的质量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

20 分钟(含英语测试);

(3)复试全部完成后,由组长组织教师根据各教师评分表的打分情况,汇总给出成绩,择优录取,

录满为止;

(4)复试面试分数为10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满60 分),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

所在场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

绩。

如果存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情况,请考生在研招网确认参加复试的同时联系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秘

书李老师,电子邮箱为jgyz@mail.buct.edu.cn。

无故不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体检

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后续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

(https://sem.buct.edu.cn/tzgg/list.htm)。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根据拟录取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tm)网上确认同意被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七、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

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生

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录取资格无效。

3.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s://graduate.buct.edu.cn/。

4.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上公示结果为准。

5.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6.本办法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

7.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经济管理学院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 年9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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