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法工程师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工作,规范推荐过程,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研究生、工程师阶段的学习,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原则
推免生的遴选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 坚持科学遴选;
(3) 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研究决定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人员组成如下:
1. 领导小组(党政联席会)
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
2. 工作小组:
组长:中方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
中方:副书记,团委书记,院长助理,法语教学负责人;
法方:院长,副院长,物理教学负责人、数学教学负责人、工业科学教学负责人
三、推免生评价体系
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对于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的学生,如满足遴选的基本条件,应予以优先录取。
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政治合格,身心健康;
(2) 完成学院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本科前三年学习任务,并通过所有课程的考核;
(3) 在本科前三年学习期间,经由学院推荐赴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的成绩证明,并由学院教务部门完成成绩转换后,方能纳入学院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推免基本条件:
(1) 违规违纪;
(2) 未按规定注册或正在休学;
(3) 因成绩原因降级;
(4) 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
四、推免程序
(1) 按照学校给定的推免生指标,工作组对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与排序(以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为主要依据综合评定),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2) 全部过程接受学校、学院和学生的监督。
五、其他
(1)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北航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2) 未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转入短学制学习;
(3)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中法工程师学院所有;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之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六、申述渠道
教务电话:82338123 联系人 王乐梅: zfwlemei@163.com
监督电话:82339426联系人 张莉 : zhangli@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法工程师学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