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农大教字【2021】1号)精神,本着选拔优秀拔尖人才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主管本科生、研究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名额分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等推免工作。
组 长: 刘尚民、李保国
副组长: 杨建宇
成 员: 朱道林、曹兆红、孙丹峰、王钢、商建英、刘哲、王健、赵瑞春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不得获得推荐。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成绩(三年平均)小于70分为思想品德不合格,不得获得推荐。
3.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一般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一般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学业条件:
1.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
2.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50%,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50%;
3.外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6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60分(含)以上,托福(IBT)考试90分(含)以上,雅思考试6.0(含)以上。
(三)几种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的推免生
1.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辅导员、参加支教团的学生,以及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1)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2)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60%,且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前50%;(3)外语成绩达到一般推免生外语要求,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2.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的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愿按“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项目继续学习者: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8,外语成绩达到 一般推免生外语要求,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3.在校园体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外语成绩达到一般推免生外语要求,经相关部门认定,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降低学业要求标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8,外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
4.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外语成绩达到一般推免生外语要求,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评审,公开答辩,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降低学业要求标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8。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校审核组鉴定可认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和科研训练项目指导教师与学生合作,不受“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 限制。
三、遴选方式
(一)一般推免生的遴选方式
1.指标分配
学院将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按专业人数分配,推免名额计算方式:学校分配名额÷学院2025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各专业人数。
2.推荐办法
各专业按照推免排名成绩确定推免排名顺序,推免排名成绩=必修成绩×85%+思想品德与能力测评成绩×15%。得分相同者,以必修GPA成绩高低进行先后排名。
① 必修成绩=前三学年(不含2024年夏季学期成绩)必修课GPA×25
②思想品德与能力测评成绩=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成绩*50%+个人能力发展成绩*50%)之和÷3。(注:思想品德成绩和个人能力发展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百分制成绩。)
3.推荐工作程序
(1)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3)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事先公布的规则排序,按所分配名额的110%比例上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以推免排名成绩高低按专业轮次推荐,由学校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入选学校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即取得推荐资格。
(二)其他类型推免生的遴选方式
1.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辅导员、参加支教团的学生,以及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报名材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对报名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等做综合评议,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签署推荐意见。由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及遴选推荐。
2.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的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愿按“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项目继续学习者、在校园体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3.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进行初步审查。本科生院组织特殊学生专长审查小组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查,公示审查结果。
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资格学生组织公开答辩,通过答辩的,方可取得推荐资格。公开答辩,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答辩的,按照学院特殊学术专长考核评分标准计算分数并排名;未通过答辩的,不得推荐为特殊学术专长类。
学院对通过答辩的学生按专业素养和学术成果权重计算分值,根据分值高低确定推荐人选。对于最终分数相同者,按最高获奖等级高低确定;获奖等级亦一致者,按一般推免排名成绩高低确定。
评分标准中涉及学生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的,如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仅作参考,不予加分。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和科研训练项目指导教师与学生合作,不受“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 限制。
(1)考核内容及权重
考核项 |
考核内容 |
权重 |
分值 |
专业素养 |
前三学年必修GPA成绩 |
50% |
50 |
学术成果 |
科研论文或国家级竞赛奖励 |
50% |
50 |
(2)各考核项评分标准
① 专业素养:按前三学年必修GPA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
② 学术成果:如果申请者同时获得国家级竞赛奖和发表科研论文,或获多个国家级竞赛奖、发表多篇论文,只以得分高项计算加分,不予累加。
③ 科研论文录用但未正式发表者计算学术成果加分需乘以0.8的系数。
④ 竞赛加分按获奖团队成员排名折算,排名第一为90%,排名2-5名为60%,排名6名及以后为40%。如获奖的赛事不区分排名,则由指导教师判定或参赛队员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确定人员排名,否则参赛人数5人以内的队伍每人为60%,参赛人数6人及以上,每人为40%。
国家级竞赛(项目以学校认定结果为准)记分标准
获奖级别 |
国家级竞赛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分值 |
90 |
80 |
70 |
科研论文记分标准
科研论文 |
发表SCI、SSCI论文 |
发表EI期刊论文 |
发表北大中文核心、CSSCI、CSCD等论文 |
分值 |
90 |
80 |
70 |
四、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土地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0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