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面向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在经济管理学院指导下,体育部成立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成员包括高水平运动员班教练员、班主任。
第三章 遴选条件
第三条 申报工商管理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需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的推免生遴选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退队运动员无权申报。
(二)在读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等处分记录。
(三)推免工作将按照个人申报的方式择优录取,严格遵照下列标准进行积分计算。
(四)按照就读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原则上个人学业综合排名不低于70%。
第四条 积分评价采用百分制,包含四部分:运动成绩(占70分)、学习成绩(占20分)、社会实践及奖励(占5分)、前三年训练表现和队伍发展需要(占5分)。
第五条 积分评价各组成部分评分如下:
(一)运动成绩(满分70分)
排球、足球、羽毛球团体等集体项目获奖者须为主力队员,由体育部核定。此部分评分计算满足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即可,不可累加。
1.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比赛获得前八名、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举办的全国高校顶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可获得70分。
2.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举办的全国高校顶级比赛获得第二名,可获得65分。
3.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举办的全国高校顶级比赛获得第三名,可获得60分。
4.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高校顶级比赛第一名,可获得50分。
(二)学习成绩(满分20分)
参照经济管理学院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三年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表。
1.班级排名前10%,可获得20分;
2.班级排名10%—20%之间,可获得18分;
3.班级排名20%—30%之间,可获得16分;
4.班级排名30%—40%之间,可获得14分;
5.班级排名40%—50%之间,可获得12分;
6.班级排名50%—60%之间,可获得10分;
7.班级排名60%—70%之间,可获得8分;
8.班级排名70%—80%之间,可获得6分;
9.班级排名80%—90%之间,可获得4分;
10.班级排名90%—100%之间,可获得2分。
(三)社会实践及奖励(满分5分)
1.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校级及以上赛事的主要组织者。
3.担任运动队重要管理岗位者。
注:满足上述任意一项即可获得5分。
(四)前三年训练表现和队伍发展需要(满分5分)
注:分数由各项目主教练进行判定并给出。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推免工作流程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注明回避人员、推免工作小组落实回避制度并进行考核、体育部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进入拟推免生名单。
第七条 拟推免生名单由经济管理学院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教务部同步在官网按要求对拟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第五章 管理监督
第八条 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都应由体育部及经济管理学院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并接受学校相关纪检部门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方案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