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推免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
组长:巩超、张梦雯
成员:张帆、姚健、宫晓东、付久强、张洪海、王涛、申华平、周岩、王乐耕、任熹培
秘书:栾中群、戴晓亚
三、各专业细则
(一)成绩统计范围
原则上参照2021级本科生各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前6个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校公选课(文化素质类通识教育课专项、实践训练通识课专项、拓展英语)。2021级本科各专业成绩为所有学生前6学期纳入统计范围内的已登陆成绩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第6学期成绩截止到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核查时间安排的通知》规定的成绩核查截止日8月23日(周五)上午12:00前。在此时间后录入的成绩将不再参与计算排名,同时不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对成绩排名可能产生影响的成绩修改申请。(《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核查时间安排的通知》详见链接
https://jwb.bit.edu.cn/tzgg/57244cfe62b04065aead7ef887d61ea7.htm)
(二)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png
(三)成绩折算
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时,分别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5分、0分计算平均学分绩。
(四)有效课程
所有纳入计算的课程均取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参与计算;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成绩按0分计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参与计算;校公选课(文化素质类通识教育课专项、实践训练通识课专项、拓展英语)不及格成绩不参与计算;学生参加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成绩不参与计算;中共党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为按要求开设的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及格课程按0分计算。
特别说明:
降级、复学学生,由于培养方案不同,故根据具体成绩单上显示的课程与成绩,进行课程认定与成绩计算。转专业学生,依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结合课程抵扣实际情况,进行课程认定和成绩计算。
不纳入计算的课程信息及原因
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五、申诉
对“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学院“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邮箱:13811909086@bit.edu.cn ;联系电话:81381038。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