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法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8〕41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东大教字〔2019〕48号)、《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东大学创字〔2023〕3号)、《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3〕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近年来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张雷
副组长:宋戈、夏风云、孙宏伟
成 员:王光、顾宁、曹海军、隋军、吕晓、陈玉芬、蔡晓淇
秘 书:赵迪、姜盈旭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受处分记录。
(五)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六)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
四、名额分配
学院依据学校统一分配的推免生名额,在各专业人数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学校文件精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科学确定重点支持和倾斜的专业范围。
专业 |
推免名额 |
参加综合考核人数 |
行政管理 |
5 |
6 |
公共事业管理 |
5 |
6 |
法学 |
5 |
6 |
新闻学 |
4 |
5 |
土地资源管理 |
5 |
6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
9月11日 |
公示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 |
9月15-21日 |
接收学校推免工作通知与实施方案。 |
9月21-23日 |
上报推免实施细则,组织专业综合考核,公示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及排名,遴选推免生,公示推免生名单。 |
9月24日 |
上报推免生名单,提交推免学生中文电子成绩单(PDF格式,命名方式:身份证号_姓名.pdf)。 |
9月25-26日 |
学校公示全校推免名单。全部拟推免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推免资格及个人信息。 |
9月27日 |
学校推免名单报送研招网。 |
9月28日后 |
学生登录研招网进行推免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