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收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 流程
(一)接收推免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根据教育部具体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9:00),考生按相关要求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等。
2.学校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9月29日9:00后),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由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4.拟录取。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办理拟录取手续。被拟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