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按照《华东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华政办〔2023〕11 号)》相关规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主认定。结合 学院实际,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三条 由学院组成政府管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具 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工作。 第四条 学院的推免工作依据本科专业方向来进行,每 专业(或专业教学班)至少一个名额,其余名额按总分排名 进行分配。“法学+公共管理”双学位有“法学+行政管理” 和“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两个专业。上述两个双学位 专业参照其他专业执行。 第五条 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必须 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1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 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参加其他语种考试的须达到相应 的水平)。学分绩点以课程首次考核(缓考)成绩计算,补 考和重新修读成绩不计入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绩点核算中。 第六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按在校期间的学业表 现、附加分之和予以推荐排名。学业表现按该生在校期间所 学课程的百分制平均分计。 排名总分计分公式=课程百分制平均分+附加分 第七条 重大竞赛加分项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奖项难 易程度自主认定。经政府管理学院审议决定,从 2023 年推 免起,采用新的加分办法如下。 (一)加分原则 加分总体细则遵照《华东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华政办〔2023〕 11 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包括学术成果类、创新能力类、优 秀学生与优秀干部等附加分项目及分值,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根据教务处重大竞赛加分项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奖 项难易程度自主认定的规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申请推免生的材料审定工作,未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认可 的加分项,不予认定。 (二)学院认定的奖项等级 重大竞赛 分值 一等 奖 二等 奖 三等奖 上述竞赛项目的加分原则和实施方案,参照学校相关规 定执行。 第八条 学院按实际推荐名额的 120%审核确定各专业 推免生初审排名名单,并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 国家级“挑战杯”论文竞赛 4 3 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演讲比赛 4 3 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C 类 4 3 2 全国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 赛 4 3 2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大赛 4 3 2 上海市“知行杯”大学生社会实践 大赛 3 2 1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3 2 1 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 营大赛上海总决赛 3 2 1 上海市高校国际政治知识竞赛 3 2 1 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 3 2 1 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大赛 3 2 1 “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 3 2 1 全国社会公共安全案例大赛 3 2 1 工作日。公示后报教务处复核。 第九条 学院公示后如有申请人放弃资格的,其名额由 当年度未入围的申请者,按分数由高至低替补。替补时不分 专业方向。 第十条 经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一 旦公示,不再接受候补。 第十一条 如发生异议,政府管理学院负责本实施细则 解释。
政府管理学院
2023 年 5 月 1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