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 2006 J 14 号)、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 2013 J 8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 法的通知》 (教学厅 ( 2014 ] 5 号 )以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规范和加 强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 ( 2020 J 12 号 )等推免 工作文件要求 ,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 特制定 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如 下:
一、 学校成立由校领 导任组长的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成员由研究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各招生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 的领导组成。接收推免 生的具 体工作由石河子大 学研究生招 生办公室负责 。
二、各学院成立推免 工作小组, 由学院院 长任组长, 成员不少于 7 人。主要负责制 定实施学院的 推荐工作 细则、推免生候 选人的初审、资格审查以及确定 推免生名单等 工作。
三、接收的 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 一)拥护中国 共产党的领 导,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 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 社会责任感 强, 愿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 品德优秀 , 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 身心健康 , 维护祖国 统一和民族团结。优先接收本科 学习期间 , 获得过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 “ 优秀学生于部 ” 等称号或 学校评定的各 类
特殊奖学金的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三 )勤 奋学习, 刻苦钻研 , 成绩优秀; 学术研 究兴趣 浓厚, 有较强的创 新意识、创新能力和 专业能力 。
( 四)原则上英语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 四级考 试 425 分及以上; 艺术类、体育 类专业推免 生须 达到国 家大学英语 四级考试 400 分及以上; 外语专业推 免生专 业外 语水平须达到国家专业外 语四级及以上。
外语为其它语种或托福 、雅思、GRE 等其他 类型的申请推免 学生, 推免条件中关于外语的成绩要求 , 须达到与国 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国 家专业外语 四级相 当水平(需提供 3 名以上高级 职称外语专 家的联名推荐材料 )。
( 五)诚实守信 , 学风 端正, 无任何 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 无任何违 法违纪 受处分 记录。
( 六)申请直博 生除满足以上条件 外, 还需满足 以下条件:
1 本 科阶段学 习成 绩优秀, 一般 应在本专业内名 列前茅 。特别优秀的生源 可适 当放宽。
2.有较强的 科研创新能力, 一般应具有科研 成果( 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省部 级以上竟赛 奖励。
3.对学术研 兖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的 创新精神和 科研能力,且有博士生培 养潜质。在校期间参加 科研、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 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
— 2 —
4 相 关学院 可结合学科特色制定 其他相应要求 。四、申请材料
( 一)《 石河子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登 记表》。
( 二)加盖学院、教务处公 章的本科正 式成 绩单及 成绩单扫描件( 命名方式: 证件号码—姓名 )。
( 三 )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国 家大学英语等级成
绩单复印件、获 奖证书复印件 。
( 四)学术论 文、出版物或学术 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五)其他证明 、申请材料。五、接收专业
( 一)普通推免硕士生
一般接收推免生的 学科 专业或专业学位 类别(领域)为: 当年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学科专业或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非全日制招 生专业不接收推免生 。
(二)跨学科推免硕士生
选拔具有 多学科知识 背景和突 出科研潜 质的优秀本科生, 进行研究生阶段的跨学科联 合培养, 推进学科 融合, 提高拨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鼓励优秀本科生跨学科推免 。为保证学科交叉培养质量, 学校根据本科 生的专业背景和数理基础 , 经济学、理 学、工学、农 学、 医学、管理 学类学生可以 推免到其他 所有学科门 类或专业学位 类别, 法学、教 育学、文学、历史 学、 艺术 学原则 上在这些学科门 类或相关专业学位 类别内推免。
(三)直博生
具有博士招生资格且符合直博推免要求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
- 3 -
生专业可进行 “直博 生“ 招生。 具体要求由相关 学院参 照学 校推免条件制定 接收直博推免生细则并 公布实施。
六、推免生申请办法
( 一 ) 申请人登录《 石河子大 学研究 生 招 生 信息 网 》( http://yz.shzu.edu.cn/ )下载相关表格 ,并将全部 免试申请材料( 见第四条 )寄(送)至相关专业招生学院 。
( 二)我校 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 审核, 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复试 , 复试时间安排在 10 月 17 日前 。
七、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 录取。经复试后确 定拟录取名单 , 学校将拟 录取名单在各 学院和校内 网站公示, 公示期不少 于 7 天。未经公 示的 推免生资格 无效。复试通知、录取通知、名单公示等工作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 系统 ” 进行。
八、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 生, 本科毕业不得列入就 业计划 , 不得办理 出国 手续, 并不得再次 报名参加 当年 硕士生入 学统考 ; 如在入学前不能按期取得毕 业证和学位证 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 , 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 学资格。
九、如申请人提供的 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 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 录取资格或入 学资格 , 后果由本人负责 。
原文链接:https://yz.shzu.edu.cn/2024/0912/c6960a209436/page.htm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