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工作要求,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校,招收培养“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2025年继续开展“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
一、招生院系、专业和计划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018数学科学学院 | 070100数学(学术学位) | 10 | 已通过夏令营选拔部分学生,本次拟选拔6人左右。 |
019物理学系 | 070200物理学(学术学位) | 10 | |
022化学系 | 070300化学(学术学位) | 15 | 已通过夏令营进行选拔,本次不再接受申请 |
302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 070600大气科学(学术学位) | 5 | |
046高等教育研究所 | 045100教育(专业学位)01学科教学(物理)方向 | 10 | 已通过夏令营选拔部分学生,本次拟选拔2人左右。 |
学校、招生院系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系按“国优计划专项”研究方向单独组织复试、单独排序。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愿意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3.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科,预计可取得所在高校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资格(推荐资格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通过为准)。
4.符合我校上述招生院系在2025年推免生招生预选拔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符合前述报考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www.gsao.fudan.edu.cn),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选择“推免生预报名”注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报基本信息。
3.系统填报信息提示:
(1)“专项计划”字段,必须选择“国优计划”。
(2)“研究方向”字段,请选择相关专业的“国优计划专项”方向。
4.在报考服务系统中提交的材料
(1)近期拍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50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
(5)《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从报考服务系统下载)。
(6)招生院系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5.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如经查证为不属实,可取消申请、录取资格。
四、相关说明
1.已评为我校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国优计划”,请向招生院系提出,不必另行在网上报名,但须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侧重教育职业能力;“候补优秀营员”如果有意申请,应重新在网上报名,接受考核;如果未通过“国优计划”考核,“优秀营员”和“候补优秀营员”的资格仍予以保留。
2.通过预选拔的考生将来还应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完成招生流程,填写信息时须选择“国优计划专项”研究方向。
3.我校“国优计划”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的学制为3.5学年(完成培养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在攻读本学科学位的同时还应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生除申请本学科学位外,如果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教育实践),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同时申请教育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的学制为2.5学年,完成培养方案课程修习要求,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申请教育硕士学位。
4.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修我校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入学后计入研究生阶段学分。
5.按教育部规定,“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学校协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落实教育部“国优计划”关于“从教激励”的有关规定,鼓励引导“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五、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代码:10246
招生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编: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2.招生院系咨询电话
数学科学学院:021-65643046
物理学系:021-31242364
化学系:021-31242798
高等教育研究所:021-65641173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021-31248810
(二)信访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电话:(021)55664607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