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 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6〕3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1.复试小组由院党政领导、一、二级学科带头人组成,并设秘书1名。复试过程应由秘书做详细文字记录并填写相关表格。
2.复试小组在复试结束后,应根据考生综合情况进行排名,并认真做好综合成绩排名表。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和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推荐名单。
二、推免条件
(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且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
(三)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00分;
(四)有个别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此部分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
(五)“挑战杯”竞赛获奖者可按《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申请推免资格;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推免资格。
(七)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我院本年度推免生的推荐名额共5名,不分学术型与专业型。
四、遴选推免生办法
(一)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外语水平,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二)学生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0%+面试成绩╳50%(其中英语成绩占面试成绩20%,专业面试占面试成绩8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并对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名单在本院布告栏和网页上进行公示。
五、遴选程序
(一)9月12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具体办法、工作方案和考核要求,并对外公布。
(二)9月13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统一于13日晚上18:00—20:00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及书面读研诚信承诺至旗山校区桃苑12楼1层党团活动室,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9月14日下午2:00:推免申请者复试。复试时间:2016年9月14日下午2:00;复试地点:旗山校区人文楼5楼小会议室,参加复试学生13:30到场;
(四)9月18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生相关材料。包括材料包括:《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本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一览表、《申请表》、《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外语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
(五)9月21日前,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确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六)9月24日之前,所有拟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每次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复试通过且符合招生单位要求的推免生取得招生单位的待录取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2、推免生如不守诚信,占用学校推免名额而未入学的,学校将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并归入该生学籍档案。
3、监督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研招办22867434、学院2286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