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山建大校发【2017】42 号文件规定, 发展性素质测评指标由学术与创新、实践服务与社会工作、其他奖励等组成,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具体测评办法如下:
说明:
(1) 发展性素质分值总分 100 分,任一指标大项下累计分值不超过 100 分, 得分权重为:学术与创新 50%,实践服务与社会工作 30%,其他奖励 20%。所有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且通过推免工作小组认定方可得分。
(2) 同一指标下不同得分点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每个指标得分上限。
(3) 学术活动中的竞赛,个人作品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集体作品第一至第四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分数乘以 1,0.8,0.5,0.2 加分。
(4) 学术活动中的竞赛,评奖不分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 第 1 名按一等奖加分,第 2、3 名按二等奖加分,第 4—6 名按三等奖加分,第 7 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特、一、二等奖加分。
(5) 学术活动中的竞赛,参加单类竞赛重复获奖以最高分计,参加不同类别竞赛获奖可累计加分。“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若同时在省赛、国赛获奖以最高分计。
(6)省级专业类竞赛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目前认定的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山东省翻译大赛、全国口译大赛山东赛区、山东省科技英语大赛(省赛), 外研社杯演讲、写作、阅读大赛(省赛)。
(7) 学术论文中"其他期刊”为各学科认定的具有专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或国家级专业年会论文集。
(8) 同一集体或个人获同一类型各级别荣誉称号按最高加分计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9) 所涉及的成绩均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归口单位且在读期间获得。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及处于公示阶段的不予认可。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1日。
(10)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同时,本办法将依据学校最新文件规定适时做出调整。
外国语学院2022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