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2023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激励我院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我院将在 2023 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外国语学院 2023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严格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选拔,全程接受学校及学生监督和举报。
组 长:李杰瑞 高金岭
副组长:蒋炜玮 李桂春 胡天国
组 员:周 青 王姗姗 郭翕慈 张晓燕 杨卫强 仲红实
二、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推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2、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记录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期完成前 6 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不含素质拓展必修课)、选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不含思想政治理论实践、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第二课堂与创新实践)的加权平均学分绩(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应在同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10%,且截至报名时上述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英语专业推免生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必须在 60 分(含 60 分)以上;德语专业推免生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在 60 分(含 60 分)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 426 分以上;或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450 分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推荐指标及分配
学院根据本院专业构成、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并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本科生考研率等情况,分配推免名额。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1、学院根据本细则推免生选拔基本条件,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 3 天;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报名申请推免生资格。
2、学生按规定向学院提交《山东建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按报名学生的推荐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推荐总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9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
发展性素质测评可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和社会工作等测评指标,以学生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及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作为主要测评依据,满分为 100 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确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执行,并于学生报名前向全体学生公布。(参考附件 1)
3、学院根据事先分配的推免名额,按推荐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类依次确定推免生资格。如推荐总成绩相同,加权平均学分绩高者优先。当推荐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资格时,必须签署并提交书面声明,并严格按照公示的推荐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同类申请者中依次递补。
4、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及其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拟推荐资格。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7、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进行注册报名,并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 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日程安排
1. 9 月 8 日,学院将推免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
2. 9 月 9 日,外国语学院将通过审查的推免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告,并确定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名单,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将通知下发到 2019 级全体同学。
3. 9 月 9 日-11 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3天。
4. 9 月 11 日,学生进行报名,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外文楼 215 MTI办公室。
5. 9 月 12 日,学院对申报学生及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和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6. 9 月 12 日-14 日,学院将通过审查的推免生考核、选拔工作及相关材料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示,公示期 3 天。
7. 9 月 14 日,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8. 9 月 14 日-25 日,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10天。
9. 9 月 25 日,系统上报推免名单。
六、公告(公示)网址及咨询与举报电话
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材料在学院团委宣传栏进行材料公示。
咨询与举报电话:13969108960;0531-86367792, 联系人:仲红实
七、管理与监督
1、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有关推免生政策规定、推免生资格、招收推免生名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开。
3、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推免遴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确保推免生的质量并愿意接受师生监督。推免过程如有意见请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4、本实施细则由山东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山东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