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研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徳
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
一贯学业表现,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申请参与推免的学生应满足学校下发文
件中对推免生的各项要求,在此基础上,学院遵照上级文件的具体工作要求,制
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我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
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但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学生主修成绩单中显示的课程成绩,经院(系)
确认无误,按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计入学业成绩。截止院(系)
推免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特殊类
别学生须达到《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8]55号)关于
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的认定标准)。
2.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含
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学生在校期间有如下经历或成绩可获得奖励加分,最终加
分不得超过4分;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
(1)奖学金加分。所有奖学金须在本科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加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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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专业一等奖学金加 0.8 分,校级专业二等奖学金加 0.6 分,校级专业三等奖
学金加 0.4 分,校级专业四等奖学金加 0.2 分,校级单项奖学金加 0.1 分,其他
类型奖学金参照同级别专业奖学金执行。加分不超过 1 分。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须经学校武装部出具证明。加分不超过 1 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并经学校相关组织单位或学
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鉴定(可在实习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鉴定意见)。
具体加分分数由工作小组鉴定结果确定。加分不超过 0.5 分。
(4)科研成果。发表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
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一篇成果加 1 分。加分不超过 1
分。
(5)竞赛获奖。仅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
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
求)。具体赛事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鉴定,获一等奖加 1 分,二等奖 0.5 分,
三等奖 0.25 分。加分不超过 1 分。
3. 学生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能推荐:
(1)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
(3)在校期间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符合上述条件的委培生、定向生,还应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
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5. 其他有异议的加分项目须本人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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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作小组结合有关标准给予认定。
6. 推免程序
公布学业成绩并核对——学生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院系审查、评议——
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审核鉴定及答辩——确定拟推荐名单——院系网站公示。
审核认定方法: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
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附: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康丽颖 于开莲 王 磊 刘 昊
刘肖岑 关永春 唐文雯 张擎华 杨 彦 胡丽鹏
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名单:
余珍有 许晓晖 于开莲 刘 昊 刘肖岑
首都师范大学 2023 年研究生推免计划分配名额:
学前教育学院 推免名额 9 人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