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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6-09-17 12:28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0日

文号:河财政教〔2025〕28号

一、加强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等职能部门和各学部(学院)、各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策推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推免生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审议推免生名额分配和拟推免生名单,以及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统筹和推进。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学部(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纪检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部(学院)推免生遴选的组织实施和全程监督。

学校成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相关书院书记、辅导员代表组成,负责推免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核算推免生素质成绩。

推免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各工作小组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严格推免工作程序和纪律

(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凡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监督机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声明报备。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认真做好推免工作。推免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经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学部(学院)公布推荐名额,8月21日前公布各专业(方向)排名前20%学生。

(二)8月22日之前,各学部(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拟定推免工作通知(包括推免生条件、考核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和具体工作程序等),报教务部备案,并在学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各学部(学院)务必通知到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推免生遴选素质考核工作组,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划分若干工作小组。2026届推免生素质成绩核算工作继续沿用原学院素质成绩核算办法,由各工作小组整理后于8月22日之前在学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各学部(学院)务必通知到位。

(三)8月25日—8月28日,学生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材料;经学部(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鉴定、专家评审小组公开答辩,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向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结果。8月25日—8月28日,学生按照素质考核工作组要求提交素质成绩认定材料,素质考核工作组对学生素质成绩进行核算,并对素质成绩核算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向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生素质成绩。

(四)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学习成绩、素质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复审成绩证明材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材料复审结果,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等额推荐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学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推免生名单表》(见附件2),同时向教务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由遴选工作组组长和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五)9月7日之前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六)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七)推免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四、其它事宜

(一)请各单位认真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时间规定做好推免生各项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部(学院)在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时要加强对科研素质与能力方面的考核。

(三)推免生的资格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了解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四)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教务部电话:0371—86158309;监督电话:0371—86155836。

附件: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2. 推免生名单表;3. 推免生名单表结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5年8月20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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