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总结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2日(文件印发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
文号:粤财大〔2026〕48号
该办法经2026年4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2026年5月27日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25〕59号)同时废止。
一、总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衡量学生德智体美劳,以德为先,突出对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与过程性评价。所有推免生(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学校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二、推免对象及推免类型
推免生遴选范围为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留学生)。推免类型分为普通类和专项类。普通类推免不区分推荐校内或校外;专项类推免指“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上级专项计划,具体按上级规定执行。所有推免类型中,学生仅能择一类申请。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工作、招生及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部、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部、招生考试部、学生工作部、科研部、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等,负责研究审定学校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办公室主任由教务部部长兼任。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不少于7人,负责制订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报名、推荐、公示等。专家审核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部备案。
四、名额分配
普通类推免名额由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在上级下达指标后,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近一届本科生考研录取与深造落实情况、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等因素,结合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确定名额分配方案,并向重点学科专业、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倾斜。专项类推免名额中,“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由教务部按招生单位要求进行对口分配。若学院无符合条件学生或报名人数少于划拨名额,剩余名额由领导小组调配至其他学院。
五、推荐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学业要求:按照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课程;申请时无处于缓考状态课程;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截至推免工作开展时,主修专业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且专业排名位于前30%(含)。外语要求: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六级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雅思6.0及以上;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生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2及以上;英语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N1;德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德语专业四级或歌德等级考试B1及以上。
推免综合评价分 = 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85% + 公共服务×5% + 科研潜质×10%。公共服务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综合类荣誉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科研潜质由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竞赛获奖有多项赋分时只取最高一项,科研成果有多项赋分时只取最高一项,相同科研成果既发表论文又参加竞赛得奖只取一项赋分。公共服务、科研潜质具体审核认定及赋分标准参考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推免加分项目列表及赋分标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已退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推免程序
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制定发布年度推免工作方案;学院制定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学院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公共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必要时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和分配指标,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可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推荐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形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通过后申请人获得推免生资格。
七、监督与管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免。
已获推免资格,但在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到学校处分者,学校将终止或取消其推免资格。
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保障学生救济渠道畅通。公示期内对推免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需实名书面先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处理意见不服,可向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反映。如对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八、附则
如上级相关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推免加分项目列表及赋分标准
公共服务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综合类荣誉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以“i志愿”系统记录为准,600小时及以上、300至599小时之间分别赋分。到国际组织实习须符合要求且已完成不少于三个月实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两年以上且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骨干荣誉,或一年以上且获校级以上荣誉,分别赋分。获得综合类荣誉包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新时代青年先锋、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国家级道德模范、国家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以及省级对应荣誉。
科研潜质由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竞赛获奖分为一类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类竞赛(上述赛事广东省分赛)、三类竞赛(各学院确定的国家级重要赛事)。竞赛设置特等奖则最高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第四等级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设特等奖则最高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分别对应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优秀奖不纳入加分范围。加分分值=基准分值×贡献系数,个人奖贡献系数为1,团体获奖排名第一贡献系数1,第二0.9,第三0.8,以此类推,第九0.2,第十0.1,第十一名及之后不再加分。若获奖证书明确标明按姓氏拼音或笔画排序,须由第一指导教师出具并经全体参赛成员签字确认的《团队成员真实贡献度及排名说明》,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后作为实际赋分排名依据。不以广东财经大学名义参加的竞赛成绩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三类竞赛清单由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并报教务部、校团委备案。科研成果赋分:发表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中B类及以上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C类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C-类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分别赋分。论文以在线发表或正式发表为准,录用通知不作为赋分依据。
学校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对本标准修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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