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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6-09-17 10:47 1221 来源:海文考研

【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09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1.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冯洁
成员:田振江、李卫芳、杨筠、夏龙梅、李思聪、杨雪芹、李文军、李超
2. 职责如下:
(1)按照《石河子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和《石河子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制定学院推免工作推荐、遴选和接收实施细则,审查推免生资格,进行选拔工作。
(2)组织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复试小组名单,制定推免生复试方式和内容,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3)对未推荐和未接收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按照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推荐条件
第一条 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和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以在校期间历年的学业综合表现为主要推荐依据,且在校期间历年的学习成绩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40%(含40%),课程成绩均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在申请时不得有不及格科目记录(不含通识选修课),本科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 推免生的外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外语为其它语种或托福、雅思、GRE等其他类型的申请推免学生,推免条件中关于外语的成绩要求,须达到与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国家专业外语四级相当水平(需提供3名以上高级职称外语专家的审核材料)。
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第二条 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推免对象和条件、推免办法和工作程序按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优先按照接收专项计划推免生单位的需求推荐。
三、综合排名
1. 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和素质能力三部分构成,其中素质能力分为科研能力、竞赛获奖和实践活动三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得分占比55%,综合测评成绩占比20%,科研和实践占比15%,荣誉获奖占比10%。
2. 素质能力项目:各类科研项目、竞赛活动、实践活动等加分标准详见附件2。相关科研项目、奖项和论文见刊应在2025年9月8日前获得。所刊发的期刊须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收录,每篇论文的字数须达到4000字以上。
3. 计分标准:按实际情况累加,同一成果所获奖项按照最高等级计一次,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四、实施程序
1. 制订实施细则
9月8日前制订《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 确定推免资格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9月11日18点之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石河子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同时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
(3)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以上材料均提供纸质材料(目录+支撑材料),所有材料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直接取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再接收。
3. 材料审核
9月12日进行材料审核,必要情况下另行组织答辩。
4. 公布拟推荐名单
材料审核结束后学院公布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3天,期间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其他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组解释。
附件1:法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专业 毕业人数 分配名额
政治学与行政学
社会工作
应急管理
法学
合计

附件2:法学院推荐免试2026年研究生素质能力加分项
(一)科研和实践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加分分值 备注
科研项目(上限30分)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科研项目(上限30分)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校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科研项目(上限30分) 课题(结项书前5有效) 国家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科研项目(上限30分) 课题(结项书前5有效) 省部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科研项目(上限30分) 课题(结项书前5有效) 校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类别 刊物等级 加分分值 备注
学术论文(上限30分) CSSCI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学术论文(上限30分) CSSCI扩展版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学术论文(上限30分) 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2022版目录)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学术论文(上限30分) 普通期刊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类别 项目级别 加分分值 备注
社会实践项目(上限40分) 国家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10%。
社会实践项目(上限40分) 省部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10%。
社会实践项目(上限40分) 校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10%。
社会实践项目(上限40分) 院级 主持人、参与人;项目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10%。

备注:以上均以石河子大学为署名单位认定。
(二)荣誉获奖

奖项类别 级别 分值 备注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国家级金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国家级银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国家级铜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国家级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省级一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省级二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省级三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省级优胜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校级特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校级一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校级二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校级三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校级优秀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院级一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院级二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4.志愿服务项目大赛;5.其它同类型高规格赛事(上限50分) 院级三等奖 注:各项目加分相互不影响,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评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分数,同一课题参加不同项目的获奖不累计加分。项目主持人加满分,项目参与人至多不超过5人,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类别 级别 分值 备注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国家级一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国家级二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国家级三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国家级其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省部级一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省部级二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省部级三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省部级其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校级一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校级二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校级三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校级其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院级一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院级二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院级三等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其它学科竞赛类获奖(上限25分) 院级其他 团队参赛的项目主持人加满分,参与人加分按照排名顺序递减20%。

说明:针对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学科竞赛,按照其设立奖项的种类赋分,最终等次认定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类别 项目级别 获奖等级 加分分值
荣获评选类荣誉(上限25分,荣誉类加分不同年份可累加,同一年份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国家级 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团干、团员等
荣获评选类荣誉(上限25分,荣誉类加分不同年份可累加,同一年份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省部级 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团干、团员等
荣获评选类荣誉(上限25分,荣誉类加分不同年份可累加,同一年份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校级 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团干、团员等
荣获评选类荣誉(上限25分,荣誉类加分不同年份可累加,同一年份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院级 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团干、团员等

荣誉证书认定原则上须由国家、省、部、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石河子大学及其职能部门、学院颁发,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认定。


附件:石河子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
石河子大学+校级+2026年+石河子大学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细则2.docx
附件:
石河子大学+校级+2026年+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细则3.docx
附件:
石河子大学+校级+2026年+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细则4.docx
附件:
石河子大学+校级+2026年+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细则5.docx
附件:
石河子大学+校级+2026年+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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