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03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 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方向)前4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非外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
二、推免名额及范围
1. 2026年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免试名额为2名。
2. 推选范围包括2022级在加拿大UBC大学进行第二阶段学习同学(以下简称2022级出国学生),和2022级分流学生。
3. 名额分配:两个专业各一名。
4.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数值,逐一比对,直到有差别为止。
5. 综合成绩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1)学业成绩占70%。2022级分流学生主要考察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2022级出国学生主要考察前四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以上学分绩点分均换成百分制。
(2)全面发展评价占30%。全面发展评价中,科研成果占10%,学科竞赛获奖占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1.5%,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占1.5%。以上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
6.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科研成果类1项,竞赛类1项,其他加分项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7. 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指标比重见附件1。科研成果类别、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分值见附件2、附件3。
8.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当年学校公布的报名通知截止时间为准)。
9.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校审核组鉴定可认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
(1)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0. 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11. 学院根据推免工作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
三、工作要求
1. 推免工作要落实“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应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工作。
3.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学院要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予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 申请者本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所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相关学院网站公开、公示。
5.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向学院、学校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开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 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四、推荐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 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邀请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研究领域专家作为小组成员。
2. 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任浩
成员:周莉、孟晓轲、王思佳
3. 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任浩
成员:杨加猛、曹林
五、时间安排
1. 9月,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执行。
2. 9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pdf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4日24:00(北京时间)。
3. 9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各专业确定1名初选人员和1名候补人员,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4. 9月,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
六、工作监督
1.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2.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工作。
3. 联系电话:025-85427261、025-85420983。
七、本细则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附件清单
1. 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
2. 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标准成果分值
3. 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值
4.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5.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6. 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1: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
| 项目 | 计算方法 | 所占比重 |
|---|---|---|
| 学业成绩 | 标准分(≤100)=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 | 70% |
|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知识产权) | 标准分(≤100)=所获成果分值 | 10% |
| 学科竞赛 | 标准分(≤100)=所获成果分值 | 15% |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标准分(≤100),校武装部负责考核认定 | 2% |
| 参加志愿服务 | 标准分(≤100),校团委负责考核认定 | 1.5% |
| 国际组织实习 | 标准分(≤100),国际合作处负责考核认定 | 1.5% |
说明:
1.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标准分×所占比重+科研成果标准分×所占比重+学科竞赛标准分×所占比重+参军入伍服兵役标准分×所占比重+参加志愿服务标准分×所占比重+到国际组织实习标准分×所占比重)。
2.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分别由校武装部、校团委、国际合作处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认定。
3. 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单方面的标准分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附件2: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标准成果分值
一、学术论文
| 序号 | 期刊论文 | 成果分值 |
|---|---|---|
| 1 | 影响因子20及以上的SCI一区期刊论文,《Nature》子刊论文,SCI收录的各学科TOP5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论文 | |
| 2 |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领军类)期刊论文;SCI、SSCI一区期刊论文;人文社科C类期刊论文 | |
| 3 |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重点类)期刊论文;SCI、SSCI二区期刊论文;A&HCI期刊论文;人文社科D类期刊论文 | |
| 4 | SCI、SSCI三区期刊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梯队类)期刊同时EI源刊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
| 5 | CSSCI源刊论文;EI中文源刊论文 | |
| 6 | SCI/SSCI四区期刊及其他SCI/SSCI收录论文;EI源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新华文摘》论点摘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美术展或被国家美术馆收藏的作品 | |
| 7 | SCD和CSCD共同收录论文;SCD和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共同收录论文;SCD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共同收录论文 | |
| 8 | SCD或CSCD收录论文或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论文或北大核心期刊 |
二、知识产权
| 序号 | 类别 | 成果分值 |
|---|---|---|
| 1 |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 |
| 2 | “PCT”国际专利申请并公布 | |
| 3 |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 |
| 4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说明:
(1)发表论文必须与学业相关,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2)同一篇论文如被多个数据库收录,按就高原则计算。SCI、SSCI收录论文分区系统,采用论文刊发年度所适用的中科院JCR升级版分区系统。CSCD、SCD、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的期刊目录版本均以论文发表当年所适用的版本为准。论文均以正式检索到或在线发表为准。人文社科C类和D类期刊目录具体见《南京林业大学学术论文质量筛选期刊体系》。
(3)知识产权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林业大学,申请人排名第一。国际发明专利仅限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
附件3: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值
| 序号 | 类别 | 标准分 |
|---|---|---|
| 1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名: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 | 100/80/60 |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二/三 | 100/80/60 |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银/铜 | 100/80/60 |
| 4 | “挑战杯”揭榜挂帅专项赛(擂主)特/一/二/三 | 80/30/20/10 |
| 5 | “挑战杯”其他各类赛事活动特/一/二/三 | 40/15/10/5 |
| 6 | 金/银/铜 | 30/10/5 |
| 7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三等奖 | 100/55/25 |
| 8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二等奖 | |
| 9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一等奖 | |
| 10 |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类)一/二/三等奖 | 8/6/3 |
| 11 |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类)一/二/三等奖 | 3/2/1 |
说明: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揭榜挂帅专项赛、“挑战杯”其他各类赛事活动所获奖项,根据参赛成员排名顺序计算分值,排名第1的按1/2计算,排名第2的按1/4计算,排名第3的按1/6计算,依次类推。
(一类)
一/二/三等奖
8/6/3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类)
一/二/三等奖
3/2/1
说明: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揭榜挂帅专项赛、“挑战杯”其他各类赛事活动所获奖项,根据参赛成员排名顺序计算分值,排名第1的按1/2计算,排名第2的按1/4计算,排名第3的按1/6计算,依次类推。若参赛成员只有2人,排名第1的按2/3计算,排名第2的按1/3计算。
2.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每个获奖团队的成员可获得平均分值(计算方式为标准分/团队成员人数)。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仅计1次。
3.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类)、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类)获奖项目,根据参赛成员人数及排名顺序共享分值,排名第1的按1/2计算,排名第2的按1/4计算,排名第3的按1/6计算,依次类推。若参赛成员只有2人,排名第1的按2/3计算,排名第2的按1/3计算。
4.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类)、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类)项目以当年《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中的《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和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收录的竞赛项目为准。学生在《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所列同一竞赛项目中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对于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一等奖按二等奖计算,二等奖按三等奖计算。
5.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揭榜挂帅专项赛、“挑战杯”其他各类赛事活动的成绩认定以推免通知中学生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准,其成绩以赛事组委会通知中晋级下一轮比赛能确定获得的获奖等级为准。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成绩认定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揭榜挂帅专项赛、“挑战杯”其他各类赛事活动的成绩认定由校团委负责审核。
6. 本表中的学科竞赛须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一、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推免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1. 本细则所指国际组织是具有国际行为特征的组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常设性机构。
2. 我校对国际组织的认定,以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的官方网站为准:
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专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大厅: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其他国外有关政府、社团、企业出资设立的基金会等一般性的非政府组织(NGO)暂不纳入认定范围。
3. 学生实习形式应为线下参与国际事务,实习地点应为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挂靠上述国际组织的委员会、协会、中心、机构、企业、基金会等非下设单位,不属于我校认定范围。学生实习前已在所在学院备案,申请推免时应已完成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有多项国际组织实习(两个月以上)经历的,就高计一次。
4. 根据规定,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由相关学院严格审查汇总后,统一提交国际合作处考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国际组织实习标准分上限不超过100分(T),赴国际组织实习得分=T×1.5%。
学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完成全部实习工作,学校根据客观事由、实际实习时间、实习表现等因素酌情折算部分标准分。
5.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原《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国际合作处
2025年1月3日
二、附件5: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1. 本细则所认定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包括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和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情况三个方面。具体认定志愿服务活动见附件1。
2.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由校团委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认定。各学院将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提交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考核小组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3. 学生志愿服务得分= T×1.5%。T为志愿服务活动成绩标准分。
4. 志愿服务活动成绩标准分(T)计算方法为:
T=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得分(a≤100)+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b≤100)+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得分(c≤50)。
T超过100分则按100分计。
具体志愿服务活动加分明细表见附件1。
5. 校团委作为学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管理部门,负责本细则的解释和修订工作。
校团委
2021年9月13日
附件:志愿服务活动加分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
| (a)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得分 | 全国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 ||
| (a)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得分 | 江苏省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 金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 银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 铜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志愿服务项目 金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志愿服务项目 银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志愿服务项目 铜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一等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二等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三等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 金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 银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 铜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 ||
| (c)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得分,累计总分超过50按50计。 | 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证明 | 10(单次) |
注:
1.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得分(a≤100)为获得团中央、团省委、颁发的年度志愿者表彰得分,只计一项最高级别表彰的得分,不同年度的表彰不可累计得分。
2. 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b ≤100)为团中央、团省委举办并评选出的项目。同一项目取所获最高等级奖项记分,不同项目可累加。
3. 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得分(c ≤50)为参加省级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得分。单次活动得10分,不同活动得分可累加,总分不超过50。
三、附件6: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征[2015]4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推免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生加分认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1. 本细则所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生是指就读我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间经服役部队鉴定表现合格并退出现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根据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由武装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3. 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推免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除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外,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纳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体系。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标准分(T)满分为100分(超过100按100计),退役大学生士兵得分=T×2%。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标准分(T)的认定原则:
(1)服役期间荣获集体二等功计50分;
(2)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计60分,集体三等功加分减半(30分);
(3)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计25分/次。
(4)服役期间经服役部队鉴定表现合格计10分。
5. 校武装部负责本细则的解释工作。
南京林业大学武装部
2021年9月13日
四、附件7: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 联系方式:
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申请类别:□免试研究生 □研究生支教团
另附:1.本科阶段成绩单 2.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表正反打印)
2.以上材料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稿至所在学院,其中本科成绩单为单独的pdf格式
(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格式命名,如321010200001210000_张三.pdf)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
| 学院 | 专业 | 政治面貌 | 直博意向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 CET-4成绩 | CET-6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是否有不及格课程 | □是 □否 | □是 □否 | |||||
| 排名方式 | □专业 | □专业 | 排名人数 | 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 | ||||||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省级以上奖励: 其他: |
|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成果 | ||||||||||
| 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服务等情况 | ||||||||||
| 与本校教职工是否有亲属关系 | □是 □否 | |||||||||
| 如有本校亲属,请主动填写亲属关系: |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自愿遵守学校的推免管理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并承诺推免工作中提交的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不存在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如经发现,自愿放弃免试研究生申请资格。 签名: 年 月 日 | |||||||||
| 思想品德考核 | 客观评价:(围绕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是否合格:□是 □否 学院党委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 |||||||||
| 学院意见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 序号 |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
| (a)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得分 | 全国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 |||||||||
| (a)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得分 | 江苏省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 金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 银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服务交流会 铜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志愿服务项目 金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志愿服务项目 银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志愿服务项目 铜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一���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二等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三等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 金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 银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 铜奖 | |||||||||
| (b)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 | 江苏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 |||||||||
| (c)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得分,累计总分超过50按50计。 | 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证明 | 10(单次) |
注:1.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得分(a≤100)为获得团中央、团省委颁发的年度志愿者表彰得分,只计一项最高级别表彰的得分,不同年度的表彰不可累计得分。
2.志愿服务项目获奖得分(b≤100)为团中央、团省委举办并评选出的项目。同一项目取所获最高等级奖项记分,不同项目可累加。
3.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得分(c≤50)为参加省级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得分。单次活动得10分,不同活动得分可累加,总分不超过50。
附件6
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征[2015]4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推免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生加分认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1.本细则所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生是指就读我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间经服役部队鉴定表现合格并退出现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根据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由武装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3.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推免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除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外,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纳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体系。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标准分(T)满分为100分(超过100按100计),退役大学生士兵得分=T×2%。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奖励标准分(T)的认定原则:
(1)服役期间荣获集体二等功计50分;
(2)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计60分,集体三等功加分减半(30分);
(3)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计25分/次。
(4)服役期间经服役部队鉴定表现合格计10分。
5.校武装部负责本细则的解释工作。
南京林业大学武装部
2021年9月13日
附件7: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 联系方式:
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申请类别:□免试研究生 □研究生支教团
另附:1.本科阶段成绩单 2.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表正反打印)
2.以上材料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稿至所在学院,其中本科成绩单为单独的pdf格式(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格式命名,如321010200001210000_张三.pdf)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
| 学院 | 专业 | 政治面貌 | 直博意向 | □是 □否 | |||||
| CET-4成绩 | CET-6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是否有不及格课程 | □是 □否 | |||||
| 排名方式 | □专业 | 排名人数 | 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 | ||||||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省级以上奖励:其他: | ||||||||
|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成果 | |||||||||
| 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服务等情况 | |||||||||
| 与本校教职工是否有亲属关系 | □是 □否如有本校亲属,请主动填写亲属关系: |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自愿遵守学校的推免管理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并承诺推免工作中提交的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不存在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如经发现,自愿放弃免试研究生申请资格。签名: 年 月 日 | ||||||||
| 思想品德考核 | 客观评价:(围绕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是否合格:□是 □否 学院党委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 ||||||||
| 学院意见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办法1.docx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章程1.docx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免试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docx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国际教育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zip
附件-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办法1+1.docx
- 附件2-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知1+2.docx
- 附件3-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章程1+3.docx
- 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免试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细则1+4.docx
-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校级+2026年+国际教育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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