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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6-09-17 10:31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海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日
一、总则
1.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
2. 推免工作旨在选拔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推荐条件
1. 申请者须为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推荐程序
1.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择优推荐。
3. 推荐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规定天数,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学校审定通过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确认流程。
四、其他说明
1. 推免生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完成后续报名、复试等环节。
2. 本办法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节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本通知同时涵盖预推免与正式推免流程)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海南师范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公示.docx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推免公示网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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