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6-09-07
一、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1. 根据2023级《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普通类别的推免工作。
二、组织与领导
1. 成立法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整体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
2. 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3. 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
4. 小组成员:学院书记、院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纪检委员、本科教学秘书、推免年级辅导员。
三、推免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相关通知开展工作。
2. 推免工作应坚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学院在开展宣传推免政策、组织学生报名、名单公示等工作中应确保信息公开,对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学生排名、申请科研创新素养的材料和成绩、申请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的材料和成绩、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等均应公开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择优选拔过程公平,推免结果公正。
3. 落实回避制度。本校教职工子女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相关政策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4. 为了确保推荐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招生名额落到实处,申请推免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后续将不再为其制作出国留学使用的英文成绩单,请学生慎重报名。
5.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当做到诚实守信,确保提供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应如期进行研究生入学报到。
四、普通推免名额
1. 分配名额将在收到学校相关工作方案后另行通知。
2. 推免资格不区分校内校外,不区分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型,所有推免生在获取推免资格后可自愿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类型。
五、日程安排
(一)普通推免学院内环节日程安排
1. 9月7日下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公室)提交法学院推免工作组名单、普通推免实施细则进行报备案。
2. 9月7日下午,公布法学院普通推免实施细则,发布报名通知。学院在思西7层模拟法庭向学生解读学院普通推免实施细则,解答疑问。
3. 9月9日上午11:30前,申请普通推免的学生完成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表及附加分支撑材料,逾期不再接收附加分证明材料,不予补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的推免申请表(暂不填写总成绩排名,见附件三)、电子版的汇总表(见附件四)、电子版科研素养附加分支撑材料、电子版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附加分支撑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oxr@bjtu.edu.cn,有科研创新素养、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附加分事项的学生一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答辩。相关安排详见本工作实施细则“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5.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 9月14日17: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 9月16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
1.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 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25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六、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人。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 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 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 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 附加分申请登记
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 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七、填报志愿
1.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2. 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八、申请的基本条件
1.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执行。
2.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交流项目且在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九、择优选拔方式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 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 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 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 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5. 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6. 本细则的未尽事宜,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十、附件清单
1. 《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 《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 《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 《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 《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aoxr@bjtu.edu.cn
相关安排详见本工作实施细则“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5.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9月14日17: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9月15日17:00前,学院在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25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人。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附加分申请登记
2)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六、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七、申请的基本条件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执行。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交流项目且在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八、择优选拔方式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九、其他说明
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2.本细则的未尽事宜,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十、附件清单
1.《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aoxr@bjtu.edu.cn
相关安排详见本工作实施细则“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5.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9月14日17: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9月15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25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人。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附加分申请登记
2)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六、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七、申请的基本条件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执行。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交流项目且在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八、择优选拔方式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九、其他
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2.本细则的未尽事宜,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十、附件清单
1.《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aoxr@bjtu.edu.cn
5.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9月14日17: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9月15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25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人。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附加分申请登记
2)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六、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七、申请的基本条件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执行。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交流项目且在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八、择优选拔方式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九、其他说明
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2.本细则的未尽事宜,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十、附件清单
1.《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aoxr@bjtu.edu.cn
5.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9月14日17: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9月15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25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人。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附加分申请登记
2)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六、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七、申请的基本条件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执行。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交流项目且在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八、择优选拔方式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九、其他
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2.本细则的未尽事宜,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十、附件清单
1.《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aoxr@bjtu.edu.cn
5.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9月14日17: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9月15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25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人。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附加分申请登记
2)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六、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七、申请的基本条件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执行。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交流项目且在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八、择优选拔方式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九、其他说明
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2.本细则的未尽事宜,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十、附件清单
1.《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aoxr@bjtu.edu.cn
5.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9月14日17: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9月15日17:00前,学院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25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人。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附加分申请登记
2)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六、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七、申请的基本条件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执行。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交流项目且在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八、择优选拔方式
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九、其他说明
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2.本细则的未尽事宜,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十、附件清单
1.《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zhaoxr@bjtu.edu.cn
3.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的推免申请表(暂不填写总成绩排名,见附件三)、电子版的汇总表(见附件四)、电子版科研素养附加分支撑材料、电子版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附加分支撑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oxr@bjtu.edu.cn,有科研创新素养、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附加分事项的学生一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答辩。相关安排详见本工作实施细则“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5.9月14日前,学院完成各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6.9月14日中午12:00前,学院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7.9月14日下午17:00前,学院在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学校审议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9月19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三)信息报送
9月19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五、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材料认定工作安排
(一)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科研素养加分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每组设置不少于3名专家(可视情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
(二)材料审核工作要求
1.学院对照《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大创、竞赛、论文等)材料进行加分审核,通过查询期刊、数据库、公布文件等核查学生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并核算加分额度。
2.学院组织申请附加分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3.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1.附加分申请登记
(1)9月8日下午14:30至9月9日上午11:30前,申请普通推免的学生完成附加分申请登记,逾期不再接收附加分证明材料,不予补报。学生提交附加分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学院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将电子版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zhaoxr@bjtu.edu.cn。支撑材料命名格式:大创/竞赛/论文-年份-奖项/成果名称。
(2)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成果,须提交指导教师亲笔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2.公开答辩
(1)9月12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申请公开答辩,答辩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专家组审核意见须签字存档。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
①介绍本人申请科研创新素养附加分的全部项目;
②申请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③申请发表论文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④申请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竞赛类附加分的,重点介绍本人在该竞赛中做出的“法学”相关的实际贡献;
⑤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视情况进行提问)。
(3)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完成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工作。
六、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七、申请的基本条件
详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三、申请的基本条件”部分。
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境外交流项目且在境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已备案的《学分互认登记表》认定具体课程学分,并将相关课程成绩计入推免成绩计算范围。对于申请2门课兑换1门课的情况,将以该2门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兑换课程的成绩。
八、择优选拔方式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中“四、择优选拔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有以下特别说明。
1.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因我院培养方案中没有数学课,所以在计算该模块时,仅取“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2.外语语言能力模块。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该模块成绩取所修读的外语模块中所有要求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3.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4.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规则详见《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九、其他
1.当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在推免名额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以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判断,若加权平均成绩一致,将以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判断。
2.本细则的未尽事宜,学校通知中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学校通知中没有规定的,以法学院推免工作组的意见为准。
附件:
1.《附件一: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2.《附件二: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见后文)
3.《附件三: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普通)》
4.《附件四: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普通)》
5.《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本通[2026]86号,含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附件一: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加分细则
“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满分为100分,在推免总成绩中占比4%。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参加导师计划,具有进一步培养潜质,被导师认定为优秀的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得科研创新素养成绩”。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暂不将“导师计划”“专利申请”列入附加分范围。以上各加分项满分为90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0分,且以上加分项目中学生同一成果取得多项加分时,原则上只取一个最高项。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附加分计算方法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
该部分满分为90分。
注:
1.大创项目必须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被认定。
2.多次参加大创项目的,非同一成果的,得分累加。同一周期内参加多项大创项目的,取最高成绩加分,不累加。
二、学科竞赛
该部分满分为90分。对于参加国际级或国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取得突破性成绩,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的,经过学院推免工作组讨论认定后,可突破90分的加分限制,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注:
1.本规则中的“学科竞赛”一般是指竞赛系统中的法学“专业类”竞赛以及与法学专业培养密切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赛事。参加业内公认的具有一定知名度与难度的国家级及以上的法学学科竞赛,但尚未被学校认定的,获奖加分情况参照上方加分规则执行。
2.对于学校竞赛系统中认定的非法学“专业类”竞赛,相关学生应当提供在该项竞赛中本人做出的“法学”贡献证明,由竞赛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所属学院公章。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应获奖层级的“团队核心成员”加分,项目成员按照相应获奖层级的“团队普通成员”进行加分,在项目组(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排位在第6名及之后的不加分。
3.对学校声誉有明显提升作用但不在竞赛系统中的竞赛,由竞赛主管部门提供竞赛认可与竞赛影响力佐证材料,并对相关学生在该项竞赛中做出的“法学”贡献进行证明。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应获奖层级的“团队核心成员”加分,项目成员按照相应获奖层级的“团队普通成员”进行加分,在项目组(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排位在第6名及之后的不加分。
4.对设特等奖的竞赛,加分时将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后续奖项根据上方表格顺序递减一个等级。
5.对只排名次的竞赛,获奖等级由学院根据竞赛情况进行认定。
6.以小组为单位参赛的竞赛,竞赛中对“核心队员”有明确定义的,依据该定义确定“核心队员”;对“核心队员”没有明确定义的,由竞赛指导老师对“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进行区分。
7.在团队赛中获得个人奖的,个人奖部分的加分=团队赛核心成员/普通成员成绩加分*0.5,与团队奖对应的加分累加。
8.同一周期内,同一项竞赛取最高成绩加分,不重复加分。
9.参加不同竞赛获得奖项的,可以累计加分。
10.参与加分的竞赛级别以竞赛系统中认定的结果为准。
11.上述奖项必须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被认定。
三、发表论文
该部分满分为90分。
注:
1.论文要求学生本人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发表,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
2.论文必须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见刊或被检索到,否则不予以认定。
3.若发表的论文为“大创”项目成果,不重复加分,根据“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规则和本加分项中较高的一项进行加分。
4.在学院认定的“不予承认期刊名录”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该细则由法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二: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加分细则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要求申请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包括“已经取得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分满足《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认证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现对此进行说明,此方案即《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试行),方案采用积分制,学生通过参加综合素质实践项目获得相应积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修满6积分,其中各学年学生应修积分建议为:一年级2积分,二年级2积分,三年级1积分,四年级1积分。将学生申请推免时已获得5积分(或满足学院具体培养实施方案要求),作为申请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
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3%。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的学生,综合素质与表现优秀的学生,在文艺与体育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军入伍表现良好的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良好的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成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评分指导意见。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其中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最多可获得60分,其余各单项最多获得20分,获得多项成绩可累加计分,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一、学生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获得的成绩的计算方式:
(接上文)
六、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计分规则
1. 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
2. 其中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最多可获得60分,其余各单项最多获得20分。
3. 获得多项成绩可累加计分,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4. 学生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获得的成绩计算方式:取学生综合素质实施方案中第一课堂两门全覆盖课程“核心价值观与公民素养教育”与“学生综合素质实践”加权平均成绩,再乘60%折算得出,此部分最多可获得60分;课程成绩以第一次成绩为准,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
5. 学生综合素质与表现评分规定:此部分最多可获得20分,依据以下原则评分:
(1)在校期间满足如下三类条件之一可加分:
学习勤奋进取,热心服务同学,并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最多可加20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最多可加15分。
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表现优异,并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最多可加20分;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最多可加15分;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最多可加10分。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最多可加20分;获得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多可加15分。
(2)不同学年获得上述荣誉或者同一学年获得两个及以上不同类别荣誉的,可累计加分;同一学年获得两个及以上同类别荣誉的,取高项加分。
七、文艺和体育方面奖励
1. 在文艺和体育方面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获奖名单和加分细则由学校团委和体育部提供,并向学生公示。
八、参军入伍学生评分
1. 参军入伍学生服役期间的表现、获奖、立功情况和评分指导意见由学生工作处提供,并向学生公示。
九、国际组织实习评分
1. 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学院视实习组织类别、工作内容、学生表现等综合判定,评分结果向学生公示。
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标准
| 项目 | 参与身份 | 加分 |
|---|---|---|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 | 项目主持人 | 90 |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 | 项目参与人 | 54 |
| 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 | 项目主持人 | 60 |
| 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 | 项目参与人 | 36 |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 | 项目主持人 | 15 |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结项) | 项目参与人 | 9 |
十一、竞赛获奖加分标准
| 竞赛等级 | 参与身份 | 加分 |
|---|---|---|
| 国际级竞赛奖项/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 个人赛 / 团队赛核心成员 | 90 |
| 国际级竞赛奖项/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 团队赛普通成员 | 60 |
|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省部级、市级竞赛一等奖 | 个人赛 / 团队赛核心成员 | 60 |
|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省部级、市级竞赛一等奖 | 团队赛普通成员 | 35 |
| 国家级竞赛三等奖/省部级、市级竞赛二等奖 | 个人赛 / 团队赛核心成员 | 35 |
| 国家级竞赛三等奖/省部级、市级竞赛二等奖 | 团队赛普通成员 | 15 |
| 省部级、市级竞赛三等奖/校“挑战杯”一等奖 | 个人赛 / 团队赛核心成员/项目主持人 | 15 |
| 省部级、市级竞赛三等奖/校“挑战杯”一等奖 | 团队赛普通成员/项目参与人 | 9 |
| 校模拟法庭大赛一等奖 | 专业组 | 9 |
| 校模拟法庭大赛一等奖 | 基础组 | 5 |
十二、论文发表加分标准
| 论文来源 | 加分 |
|---|---|
| 在法学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 | 90 |
| 在非法学专业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的 | 70 |
| 在法学CSSCI来源集刊或者扩展版刊发表专业论文的 | 60 |
| 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 | 45 |
|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有CN号、ISSN号或E-ISSN号)上发表的论文、被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或论文集光盘(有ISBN号)全文收录的论文 | 15 |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校级+2027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校级+2026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政策与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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