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8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分配原则需参照校级文件(内师校发〔2023〕43号)。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学业成绩: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标准。
3. 具体条件需参照校级文件《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师校发〔2023〕43号)。
三、评审方式
1. 评审流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 取消面试:明确取消综合素质面试。
3. 名单确定:根据学业综合成绩等遴选,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若有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取消名额,不予递补。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分配细则需参照校级文件。
五、情况说明
1. 适用情况:本文件仅适用于2024年推免工作。
2. 核实建议:建议查询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官网,查找2026年推免工作最新通知;可参考校级最新文件《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21号);建议直接咨询文学院教务办公室,获取2026年推免工作的准确信息。





1212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