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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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计划正常学制规定的要求,必修课程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
3. 勤信实验班学生,计入学分绩点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下简称"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本班型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其他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注:双培计划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30%)。
4. 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第一外语为英语的,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25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综合成绩排名与计算
1.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2. 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统计范围为前三学年学生所修必修课程,按百分制统计。
3. 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指标。
4.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其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已修必修课程成绩学分/∑已修必修课程学分;素质评价成绩=各项评价指标获得分数之和×0.5。
5. 素质评价中,学生在某一指标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不累加计算。
三、素质评价各项指标条件与分值
1. 科研成果:包括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以第一完成人获批的国家发明专利。论文和专利必须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科研成果最高分为6分,学生拥有获批国家发明专利且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根据类别对应分值,只取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入科研成果分数,专利和论文分值不做累加;学生发表多篇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根据论文级别对应分值,只取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入科研成果分数,多篇论文不做累加。
2. 竞赛获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排名前三)参加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学科竞赛最高分为8分,学生获得多个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根据奖项级别对应分值,只取所有奖项中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入学科竞赛分数,多个奖项不做累加。
3. 参军入伍服兵役: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军功。参军入伍服兵役获得三等功以上最高分为15分,学生获得多个功劳奖励,只取所有功劳中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入军功分数,多个功劳不做累加。
4. 参加志愿服务:在"志愿北京"成为北京注册志愿者,被评定为北京星级志愿者(如未及时申请评定星级,可提供累计志愿服务时长及参与项目记录证明)。参加志愿服务最高分为5分,学生获得多种星级志愿者称号,只取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入志愿服务分数,多个星级评价不做累加。
5. 到国际组织实习:如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参加实习,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实习表现鉴定证明;如其他实习项目,由相关省部级及以上单位提供实习表现鉴定证明;实习期要求不少于3个月。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分为2分,学生参与多种多次国际组织实习,只计入一项,不做累加。
四、审核鉴定与公示要求
1. 对于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审核鉴定。
2. 对科研论文、专利等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 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4. 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 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6. 根据学校要求,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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