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5日
一、总则
1. 本办法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稿)》等文件制定。
2.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金祥、雷洁红;副组长:徐平川、兰小飞;成员:税瑶、陈太红、兰小刚、蒲瑾、冯中文、刘雄伟、李静、何帆、安辛友、罗杨平、孔博、张敏、李中华、焦政翰、杨敬、苗高萌、任安炳、王乐。
3. 学院实行推免工作发言人制度,推免工作发言人为副组长徐平川。
4.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纪律监督小组,组长:邓宗文;成员:张志娇、王坤。
5. 学术论文审核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立项、学科竞赛、社会服务等其它材料审核由推免工作材料审核小组负责,组长:兰小飞;成员:杨敬(秘书)、陈太红、蒲瑾、兰小刚、罗杨平、孔博、张敏、刘雄伟、冯中文。
二、推免原则及推免生基本条件
1. 基本原则包括科学遴选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遴选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最基础遴选指标;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学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
2. 推免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乡村振兴计划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公费师范生仅能参加西华师范大学202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遴选。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违纪记录指按照《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的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在校期间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本专业前40%,且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中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4)无学术不端行为。
(5)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
3. 具备第(1)(2)(4)(5)款条件,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及所有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本专业前70%,且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会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参与推免生遴选:
(1)本科阶段在学校认定的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中规定的竞赛项目,或学校认定的重要学科竞赛项目(如“东芝杯”),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团体项目需排名前三的主力队员);
(3)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性竞赛,或参加行业认可度高、参赛范围广且由学校认定为国家级的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金、银、铜牌)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如金钟奖、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大运会、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
4.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总评成绩计算体系。
三、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1. 总评成绩=学业成绩+附加分(附加分≤5分)。
2. 学业成绩是指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分。
3. 附加分依据《西华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附加分加分项目一览表》给予加分,加分原则如下:
(1)所有加分成果应为申请推免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以西华师范大学(或“西华师大”)为第一作者单位取得;
(2)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备查,并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4. 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 具有第八条第六款及第九条第二款之科研成果(核心期刊论文)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总评成绩计算体系。
6. 总评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学业成绩、专业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四、名额分配及工作程序
1. 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公示;
(2)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对学生成绩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4)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公示,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公示;公示期间确须修改的,须由学院写出书面说明,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不得修改,确须变动的须经学院党政领导同时签字并报备案,变动内容原则上须另行公示7日;
(6)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7)符合推免资格但自愿放弃的学生,须在学院公示时间结束前向学院提交放弃推免资格书面声明,声明由学院存档备查。
2. 推免后续工作:
(1)已获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届硕士研究生统考,否则取消推免资格;
(3)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取得推免资格后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未按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4)推免工作结束前,学校原则上不为学生出具推荐资格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 推免工作涉及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大事项均须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中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
5.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工作发言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6. 若本细则与《西华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相冲突,以学校《实施办法》为准。
六、附件:物理与天文学院各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名额分配
1. 物理学:推免名额24个,其中2个名额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 天文学:推免名额4个;
3. 材料物理:推免名额1个。
附件:西华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6年+西华师范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1275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