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前沿交叉科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本直博生)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0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勤奋好学,思维敏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提交材料
1.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一份;
2.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3.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证明;
4. 其他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证书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9月15日中午12:00前上传至系统,文件命名“姓名-本科学校-拟申报学科-硕士/本直博”。
5. 除上述材料,报考本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纸质版:《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1)一式两份(推荐人须是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三、申请流程
1.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同学,请于2025年9月10日12:00-2025年9月15日12:00点击链接(https://yz.bit.edu.cn/yzbm/logon)在预推免系统中完成线上注册报名及材料提交。逾期报名或附件不符合要求视为报名无效。
2. 所有申请本直博的考生,报名材料不在上述预推免系统中上传,请扫描下方二维码问卷星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120160072@bit.edu.cn,纸质版推荐信于9月20日前邮寄至上述地址。(招生学科参照附件直博招生目录)
3. 发送复试通知。各学科组对申请者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后,将分批次(最后一批2025年9月17日前)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同学。届时未收到通知的同学为未通过初审,不再另行通知,请务必保证邮箱和电话准确。
4. 参加复试。通过初审的同学将在9月20日前分批次完成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各学科组另行通知。
5.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通过复试的考生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2日-10月20日。(注:请在系统开放第一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6. 发放复试/待录取通知。学院将于9月23日9:00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学生可以确认复试通知。9月25日9:00,学院向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9月25日14:00,学生可以确认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四、其它说明
1. 前沿交叉科学院实行与专业学院交叉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入学后,指导工作由前沿交叉科学院导师负责,学籍及培养组织管理工作由学科所在专业学院负责。
2. 我校将于2026年4-5月对拟录取推免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应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3)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3.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 如本通知内容与教育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五、联系方式
前沿交叉科学院主页:https://sis.bit.edu.cn/
前沿交叉科学院导师主页: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2:前沿交叉科学院2026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目录
前沿交叉科学院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前沿交叉科学院2026年接收直博生推免生招生目录.xls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前沿交叉科学院+2026年+附件1:前沿交叉科学院2026年暑期夏令营报考团队及导师信息表.pdf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前沿交叉科学院+2026年+附件2:前沿交叉科学院2026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申请表.doc





1200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