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电影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文学系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特制定本遴选细则。
第一条 学校下达推免生名额后,我系将按照名额和应届毕业生人数的比例,向各班级分配推免生名额。
第二条 初选名单的确定方法:根据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单,先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排除不符合学校推免要求的学生,最后根据各班的推免名额,确定出不低于150%、不高于200%的名额作为初选名单。
第三条 思想品德和一贯学业表现的考察方法:初选名单确定后,将制作一个打分表,让所有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系秘书和系学术委员会成员就上述情况进行打分。因各种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打分的老师视同为弃权。
第四条 学术成果、竞赛获奖、荣誉奖励以及论文发表等成果的统计范围:按照学校要求,学生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和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创作类获奖也只统计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的作品。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的统计范围。论文发表则只统计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五条 学术成果、竞赛获奖、荣誉奖励以及论文发表等成果的统计方法:各班班主任对《北京电影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中的填写的成果进行核实后,对每人的成果进行评分和汇总,然后提交给文学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第六条 学术成果、竞赛获奖、荣誉奖励以及论文发表等成果的评分方法:全国性比赛的一等奖计为5分,二等奖计为3分,三等奖计为2分;省(区市)级别的比赛一等奖计为4分,二等奖计为2分,三等奖计为1分。金字奖等校内奖项按照省(区市)级别进行统计。国际赛事原则上按照全国性比赛进行统计。国际A类电影节则每个等级增加1分。论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的,1篇计为3分;发表在普通期刊上,1篇计为1分。
第七条 院系评价的计算公式为:
院系评价=思想品德和一贯学业表现评分(占比60%)+各种获奖评分(占比40%)
第八条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终名单将由学业成绩和院系评价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60%,院系评价占4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60%×学业成绩+40%×院系评价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院系评价均采用百分制。
第九条 院系评价的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文学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商议决定。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25年9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