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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025-10-02 11:06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5〕96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纪委书记(不参与表决)、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等为小组成员,表决人数为单数。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  推荐工作

第五条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当年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结合学校向学院创新实验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得最近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所在学院、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二级学科点和重点建设学科领域倾斜的原则及学院实际情况,下达名额到各专业。(计算各专业名额时, 遇小数取低限整数,小数点后集中向优势学科倾斜)。

第六条 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四年制)所有必修课程,且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综合积分排名靠前。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40%,退役学生排名放宽至 60%。

(四)外语成绩要求

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25 分(710 分制)及以上;

(2) 雅思考试 6 分及以上;

(3) 托福考试 80 分(120 分制)及以上;

(4) 小语种课程四学期平均成绩 在80 分(百分制) 以上。

按成绩积分占 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占 20%的结构比例计算综合积分,综合积分满分为 100 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排名相同可增加小数位数)。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五育”综 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

第七条 综合积分计算

(一)成绩积分

成绩积分由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加权学分平均分计算得出,使用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成绩积分计算公式为: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为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竞赛获奖、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展览展示等的综合积分。“五育”综合评价积分按附表 1 计算。

第八条 学院研究生推荐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每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前完成学生排名等准备工作。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学院按实施细则对所有学生进行排名,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名单与推免名额、推免细则、学生排序指标相关的具体项目和分数等重要事项统一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有异议反映的情况,学院应进行查证、核实并具体处理。

(四)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学院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单位盖章,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向学校书面承诺不放弃研究生录取资格、按时履行入学报到手续,不办理自费出国、就业等手续。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实名制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 可向学校招生与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招生与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第十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核实, 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院发2022]11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 1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分值表(适用于2022、2023和2024级)



说明:

(1) 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南大学。

(2) 完成人排名次序计算按自然排名。

(3) 学术科技成果需与学院学科专业相关。

(4)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共分为五大类:学术论文、学术科技竞赛、授权专利、本科生创新项目、文体类竞赛。每一大类内有多项奖励积分的,只计最高奖励积分一项,其余不计。当奖励积分累加超过 100 分时以满分 100 分计。

(5) 论文级别以发表当年为准,按照西南大学统一标准认定。

(6) 学术科技竞赛一指互联网+和挑战杯比赛。

(7) 学术科技竞赛二指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

(8) 学术科技竞赛三指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学科及科技类竞赛;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其他各类学术科技竞赛等。

(9) 学术科技竞赛四指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组织 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等。

(10)  成果应提供证书或正式文件(不含公示文件)。当年的学术科技竞赛一提供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获奖证明材料可予以认可。

(11)  论文应正式出版,或在官网全文在线、中国知网全文网络首发,论文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 8 月 31 日(如果推免工作启动时间早于8月31日,则以发布推免申报通知的前一日为成果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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