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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2025年推荐2022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5-09-28 09:58 1221 来源:海文考研


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2025年推荐2022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2〕2号)的要求,湾区国际商学院2025年推荐2022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构成人员

学院教学负责人、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教师代表和教务秘书。

二、 主要日程安排

8月26-27 日:

根据 2025年推荐2022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工作办法”),完成2022级学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业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本人进入系统查看专业成绩排名。

通知所有学生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公布提交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8月28-30 日:

2022级本科生将全部纸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励耘楼A211),截止时间为 8月 30 日上午 10点整,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新增的信息和证明材料。

8 月31日-9月1日:

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计算2022 级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并排名。

9 月 2-4 日:

公示2022级学生参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和排名。公示期间,学生对综合评价成绩或排名如有异议,提交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处理。

9 月 5 日:

公示期满,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专业成绩、 综合评价计分排名表》(含电子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至珠海校区教务部。

三、 联系人



湾区国际商学院

2025年8月26日



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

金融科技专业/经济学专业(数据科学方向)

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提升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工作
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构成:

组长:仲鑫

成员:王学松、陈映辉、陈应东、吴晓松、陈蕾、周卉、白波、张垂美、黄淑静、霍录景、车婷婷



二、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者,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本院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7.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8.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的认定: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十一条第3款,被推荐学生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标准。对于尚未“通过”此项考试的学生,请关注《本科生大学外语课程和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0〕109号)(附件6)中可受理的考试种类及成绩。

9.前六个学期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三、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项目 内容 分值
(一)专业成绩 专业课平均学分绩 85%
(二)科研创新 类别 主持人 参加人
立项 中期 结项 优秀 立项 中期 结项 优秀
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 1 1.5 2 1 0.8 1 1.5 0.5
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 0.6 1 1.5 0.5 0.4 0.7 1 0.3
省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 0.4 0.8 1.2 0.5 0.2 0.5 0.8 0.2
校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 0.2 0.5 1 0.5 0.1 0.3 0.5 0.2
(三)学术论文 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
A类期刊 B类期刊 C类期刊(外文普通期刊除外) 其他CSSCI期刊 不含会议综述、短论等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2.5 2 1

第二或第三作者 1 0.8 0.6 0.4

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每年度只计1篇最高得分论文

第一作者 1.2 1 0.6


第二作者 0.8 0.6 0.4


第三作者 0.6 0.4 0.2


“汇智·励学”青年发展论坛论文 不排序 0.8 0.6 0.4
不连续叠加

注:1.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北京师范大学;2.若第三作者(不含)之后的作者为通讯作者,则第三作者不加分;3.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并已拿到正式出版刊物,CSSCI期刊目录可在学校科研院网站查询,http://keyanyuan.bnu.edu.cn/bszn/qt_bszn/index.html。

(四)学科竞赛 学校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系列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3 2.5 — 数学
系列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3 2 1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3(O) 3(F) 2.5(M) 2(H)
IMA管理会计案例大赛(全国赛) — 3 2.5 2 创新
创业
系列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 3 2.5 2 1.5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 2.5 2 1.5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习科技作品竞赛 3 2.5 2 1.5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 2.5 2 1.5
尖烽时刻全国商业模拟大赛(全国赛) 3 2.5 2 1.5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全国赛) 3 2.5 2 1.5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3 2.5 2 1.5 英语
系列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3 2.5 2 1.5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全国赛) 3 2.5 2 1.5 其他
系列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全国赛) 3 2.5 2 1.5
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全国赛) 3 2.5 2 1.5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点) 3 2.5 2 1.5
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 3 2.5 2 1.5
微软大学生嵌入式系统竞赛 3 2.5 2 1.5
全国仿真大奖赛 3 2.5 2 1.5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3 2.5 2 1.5
全国师范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3 2.5 2 1.5
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 3 2.5 2 1.5
广东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2 1.5 1 数学
系列
广东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 2 1.5 1
“创青春”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2.5 2 1.5 1 创新
创业
系列
“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5 2 1.5 1
“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5 2 1.5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比赛 2.5 2 1.5 1
IMA管理会计案例大赛(区赛) 2.5 2 1.5 1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省赛) 2.5 2 1.5 1
广东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 2 1.5 1 英语
系列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省赛) — 2 1.5 1 其他系列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省赛) — 2 1.5 1
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省赛) — 2 1.5 1
广东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2 1.5 1
广东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 2 1.5 1
京师杯学术论文竞赛 — 1.5 1 0.5
京师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 — 1.5 1 0.5
北师大程序设计大赛 — 1 0.5 —
北师大数学建模竞赛 — 1 0.5 — 数学系列
北师大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 1 0.5 — 英语系列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比赛 — 1 0.5 — 创新创业系列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校赛) — 1 0.5 —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校赛) — 1 0.5 — 其他系列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校赛) — 1 0.5 —
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校赛) — 1 0.5 —
中国大学生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大赛(HRU) 2 1.6 1.2 0.8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省市级以上专业相关竞赛获奖 国家级 — 1.5 1 0.5



省级 — 1 0.8 0.5



注:其他省市级竞赛获奖提交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认定,竞赛获奖计前五位成员,同一年度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加分


(五)国际化经历 项目 参加哈佛模联并赴美竞赛成员 在学期间到海外学习或实践


2-3个月 4-6个月 7-11个月 1年及以上


加分 0.4 0.5 1 1.5 2


(六)社会服务 由书院组织认定。
备注:

1.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师教〔2019〕5 号)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原始成绩表》如实记载学生在课程修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修、违纪、旷考、取消资格等,是校内学籍处理、奖学金评定、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等工作的依据,学院推免以原始成绩表为准;学生须在前六个学期修读完成推免专业排名计入的所有课程,无故不修读或推迟修读则取消其保研资格。

2. 按照学校规定,科研创新项目中,国家级、省级创业实践、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和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不累加计分只取最高分,最高分值为3分,此外科研项目分值只对项目申请和答辩时的初始人员加分,在项目批准之后加入的成员将不计此项分值。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最高分值为3分,本科生学术论坛获奖论文,不累加计分只取最高分。学科竞赛项目,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取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分值为3分。社会服务项目最高分值为4分。以上各项如未达到最高分值,按实际得分计算,如超过最高分值则按最高分值计算。

四、申请程序

1.学院成立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细则,公示并送教务部备案。

2.9月初(具体时间待教务部通知)提交材料到励耘A211(过时不再接收),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有:《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教务部网站下载)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1)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刊物封皮、目录及论文);(2)本科科研等项目,只需提交结项书的封皮页和成员情况页;(3)各类竞赛、奖励和境外交流经历,须提交原件。

3.学院审核,并按综合成绩排序、公示并报教务部审核,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院推荐工作组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持异议者和被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及所异议的基本事实等信息,学院推荐工作组将予以核实和处理。

4.学校推荐工作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正式名单,上网公示。

5.具有正式推荐资格的学生到学院领取《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每人一份。





湾区国际商学院

2025年7月16日

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全球领导力方向)

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提升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及要求
(一)通过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成为具有全球视野和家国情怀的跨学科、创新性、研究型卓越管理人才;加强我院本—研一体化教育体系建设,提高生源质量。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应围绕立德树人核心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政治素养、学业成绩、科研创新、国际化水平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三)鼓励推免生跨院校、跨院(系)、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组”),推免工作组构成:

组长:仲鑫

成员:王学松、陈映辉、陈应东、吴晓松、陈蕾、周卉、白波、张垂美、黄淑静、霍录景、车婷婷

(二)推免工作组负责

1. 依据当年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 审核推免生资格;

3. 最终确定推免生上报名单;

4. 参照“三公”原则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有关推免中的其他相关问题和纠纷。

(三)学院学术促进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于有疑义的加分项目,由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和加分的结果要公开公示。

(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由专业负责人、教务老师、书院分管领导组成专业推免工作组,负责按照学院推免标准计算全体同学综合成绩,并提交专业排名及拟推免人员名单,供推免工作组审核。

三、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均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含英语)排名不应低于班级总人数(不含留学生)的60%,且已修读学分应多于相应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的80%;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 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7.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的认定: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十一条第3款,被推荐学生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标准。对于尚未“通过”此项考试的学生,请关注《本科生大学外语课程和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0〕109号)(附件6)中可受理的考试种类及成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 有不及格科目,且重修后仍然不及格者;

2.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

3. 身心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

4. 因学业预警等原因延长学习年限者;

5. 定向生未解除定向关系者;

6.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表1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内容

权重(%)

专业成绩(含英语)

专业课平均成绩

90.0

科研创新

各级本科生科研项目

2.0

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

2.5

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国内学术会议)

2.0

国际化水平

公派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学术会议)等

0.5

社会服务

参军入伍服兵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其他奖励等

3.0

注:专业成绩(含英语)的总权重为90%,其中专业成绩占88%,英语成绩占2%;科研创新占6.5%;国际化水平占0.5%;社会服务占3%。

(一)专业与英语成绩计分方法
根据我院本科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对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必修课、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模块必修课、大学英语、学科基础课、及专业选修课中大三已经完成、全班同学均选修的课程(专业选修课本班选课人数应至少超过60%,具体课程名录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确定),成绩按照学分加权法计算平均成绩。

(二)科研创新计分方法


表2 湾区国际商学院推免科研创新计分方法一览表

内容

分值

最高

限分













大创

基金

主持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立项:0.5分

结题:

通过1.0分;

良好1.2分;

优秀1.5分

2分

参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立项:0.3分

结题:

通过0.5分;

良好0.6分;

优秀0.8分

本科

生科

学研

究基



主持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3分

结题:

通过1.0分;

良好1.2分;

优秀1.5分

参加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1分

结题:

通过0.5分;

良好0.6分;

优秀0.8分

拔尖创新型人才培育基金

拔尖创新型人才培育基金项目

立项:0.2分

结题:

通过0.2分;

良好0.4分;

优秀0.6分

论文

发表

SCI\SSCI及学校认定B类刊物全文收录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5分

2.5分

合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

2.0分

学校认定的其他核心期刊(见科研院网站)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0分

合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

1.0分

学科

竞赛

获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专题)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Kaggle数据科学竞赛

一等

2.0分

2.0分

二等

1.5分

三等

1.0分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国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点)

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

微软大学生嵌入式系统竞赛

全国仿真大奖赛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全国师范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

中国大学生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大赛(HRU)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全国赛)

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全国赛)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全国赛)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全国赛)

特等

2.0分

一等

1.6分

二等

1.2分

三等

0.8分

广东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广东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广东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广东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广东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一等

1.2分

二等

0.8分

三等

0.4分

“创青春”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挑战杯”广东省高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省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省赛)

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省赛)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省赛)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省赛)

特等

1.6分

一等

1.2分

二等

0.8分

三等

0.4分

京师杯学术论文竞赛

北京师范大学创业大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校赛)

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校赛)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校赛)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校赛)

一等

0.8分

二等

0.4分

三等

0.2分

北师大程序设计大赛

北师大数学建模竞赛

北师大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北京师范大学微党课大赛

北师大未教赛

一等

0.4分

二等

0.2分

受邀请参与各专业一流国内学术会议并口头宣讲论文

A类会议

0.5分

B类会议

0.25分

注:其他省市级竞赛获奖提交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认定,竞赛获奖计前五位成员,同一年度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加分。

注:1. 大创基金与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与结题分别计分,如主持大创课题立项且结项时获得优秀为0.5+1.5=2分;

2. 大创基金、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各只计一项,不能累计,同时主持或参与大创课题、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课题、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基金项目课题结项者只计算最高分;

3. 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

4.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组长与核心成员(获奖证书上前3名,含组长)按实际等级计分,其他降1个等级计分,三等奖项目不予区分;

5.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F奖及F奖以上、M奖、H奖分别按照一等、二等、三等奖进行加分;

6. 仅有奖金且是feature类别的kaggle数据科学竞赛能加分,其余类别不予加分;

7. 学术论文发表只计算一项最高分,不累加;英文普刊不计入加分项;

8. 学生以合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学生对论文有实质贡献的相关证据;

9. 学术会议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确定认定办法、会议名录、等级和学生参会具体要求,如专业无认定办法、会议名录和等级则该专业不进行会议加分;

10. 中国大学生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大赛(HRU)加分政策自2020级开始执行,加分等级以公布通知为准。



(三)国际化水平计分方法
“国际化水平”包括公派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3个月以上)和受邀参与一流学术会议并口头宣讲论文,学术交流加分只计最高级别,不累加;本部分整体累计不超过0.5分。

表3 国际化水平计分方法一览表

内容

分值

最高限分

国际

化水



公派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0.5分

0.5分

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3个月以上)

0.5分

受邀请参与各专业一流国际学术会议并口头宣讲论文

A类会议:0.5分

B类会议:0.25分

注:公派国际组织实习和公派境外学习交流以当年教务部认定为准;学术会议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确定认定办法、会议名录、等级和学生参会具体要求,如专业无认定办法、会议名录和等级则该专业不进行会议加分。

(四)社会服务计分方法
由书院组织认定。

五、工作程序
(一)9月初(具体时间待教务部通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讨论确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北京师范大学湾区国际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全球领导力方向)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9月初(具体时间待教务部通知),专业负责人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确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入围课程名单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备案。

(三)9月(具体时间待教务部通知),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核定本年级全体学生总排名。取得保送生资格及候选人名单,需在本院内张榜公布。

(四)9月(具体时间待教务部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到教务部网站上下载《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连同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送交学院教务办公室老师候审。学院推免工作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本院推免生及候补名单,报学校推荐工作组。

(五)9月(具体时间待教务部通知),学校推荐工作组对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名单并上网公示。学生或教师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推荐工作组提出书面意见。学院或学校推荐工作组查明情况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六、其他
(一)所有学校和学院计分项目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始文件和复印件(计分项目对应原始材料日期为申请当年的8月31日)。

(二)对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 在第四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

5.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申请人提交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

七、附则
(一)本实施办法由湾区国际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二)本院任何同学及教师,如果对实施办法中相关条款有疑问,请直接与推免工作组相关成员联系(0756-3683819)。





湾区国际商学院

2025年 7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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